“綠電交易作為綠色電力市場的核心機制之一,通過市場化交易手段,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直接與需求側用戶連接起來,有效推動了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擴大和綠色發展。”近日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長、國家能源局原副局長史玉波在《我國綠電交易現狀及重點問題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發布會上指出,“我國綠電交易仍然面臨一些重點問題和挑戰,包括綠電供給能力不足、消費不活躍,我國綠證國際互認度不高、綠電交易制度體系有待完善等,亟需各方凝聚合力、共同探索解決方案。”
自2021年啟動綠電交易以來,綠電綠證市場機制不斷完善,綠電綠證交易規模穩步擴大,在業界看來,隨著新能源裝機量快速增長,應加快完善綠電交易市場機制,促進綠電消費水平,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規模逐年增長
《報告》指出,綠電綠證交易作為包含可再生能源綠色環境屬性的交易,擴大綠電交易有助于加快電源結構的綠色清潔化,合理配置資源,確保清潔能源供給與消費平衡,還能夠將治理目標和市場功能有機結合,全方位促進“雙碳”目標實現。
“對于新能源發電企業,綠電交易可以促進新能源消納,同時獲得綠電環境價值的收益。對于用電企業,參與綠電交易可以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納任務,樹立企業綠色形象,生產具有綠色環境屬性的產品,在對外出口或向有綠電消納比例要求的采購方供貨時增加競爭力。”中國電機工程學會副理事長姚強表示。
為推動綠電交易發展,2021年,我國啟動全國首次綠電電力交易試點,隨后提出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支持分布式發電參與市場交易等。
政策指導之下,綠電交易市場規模正不斷擴大。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數據顯示,2023年1—10月,全國各電力交易中心累計組織完成市場交易電量4657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1%,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61.3%。根據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的數據,截至2023年11月底,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累計成交綠電電量820.07億千瓦時,其中,2021年為76.38億千瓦時,2022年為143.08億千瓦時,2023年為600.61億千瓦時,交易規模增速空前。
激發市場需求
盡管綠電交易規模增速迅猛,但在業界看來,綠電交易市場供需卻存在一定錯配,“買不到”“賣不掉”現象交織出現,交易需求并未完全激發,市場潛力有待挖掘。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我國風光新能源發電項目快速增長,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國發電總裝機達到27.1億千瓦,同比增長10.8%,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占比達到50.9%,已歷史性超過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
“綠色電力市場是反映電能量和環境價值的市場,綠色電力市場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新能源總量較大,但受新能源未全部入市、綠電省間外送積極性不高、省間通道空間有限等因素影響,參與綠電綠證交易電量規模并不大。”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副總經理龐博說,“同時,雖然綠電交易規模快速增長,但實際上在電力交易中占比相對較少,綠電消費應用場景仍有待加強。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陳臻也認為,在綠電消費方面,綠電資源稟賦與需求中心實際上呈空間逆向分布,同時省間交易仍存在障礙,阻礙了綠電消費。
完善交易機制
面對現實挑戰,龐博建議:“進一步提升綠色電力供給能力,激發綠色電力消費需求,推進綠色電力消費核算認證,推動多級協同的綠電領域標準矩陣布局。”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總會計師王鑫根建議擴大綠電準入范圍、鼓勵省間綠電交易、營造綠電消費氛圍;完善綠證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動綠證在更大范圍應用;加強綠電與常規電能量市場銜接,尤其是加強綠電交易與常規電力中長期交易銜接和保障綠電交易與電力現貨市場有序協調。
陳臻也認為,應加快構建電碳市場協同體系,打通電、證、碳數據信息互通,促進綠電消費,同時發揮行政治理與市場機制對綠電消費的引導作用,鼓勵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參與綠電交易。另外,還應提高綠電交易的合規性,營造支持綠電交易發展的法治環境,提升我國綠電市場化配置能力,探索將核電納入綠電交易的方法路徑。
我國綠證起步較晚,配套機制有待完善。面對國際認可度不高的情況,陳臻指出,應進一步完善綠證核發追蹤系統,加強綠證全環節監管與懲罰機制建設,妥善解決環境價值的重復計算問題,更要積極參與國際綠證標準研究,構建國際互認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