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能源監管辦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新型儲能發展和參與電力市場的有關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成立由辦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市場監管處相關同志等任組員的調研工作組,開展了“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等調研工作。
調研組先后深入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甘肅電力交易中心、華能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等單位開展新型儲能參與市場等調查研究,并赴中能布隆吉儲能電站、三峽光伏電站、龍源光伏電站等開展實地調研,與酒泉市縣兩級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地方新能源企業代表進行了深入交流,詳細掌握了甘肅新型儲能規劃及建設總體情況,全面分析了新型儲能、光熱等項目的投資收益、運營模式、功能發揮等情況,深入研究了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思路和舉措,全面總結了甘肅新型儲能、光熱等發展的特色經驗以及面臨的發展瓶頸。
調研組對地方政府及能源企業筑牢能源保供基礎,積極融入電力市場建設、遵守市場秩序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四點監管要求。
一是加快項目建設。搶抓“雙碳”政策機遇和大力發展新能源的窗口期,以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二是發揮保供作用。充分利用新型儲能、光熱等運行特性,深度挖掘其電網調節能力和系統支撐能力,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三是遵守市場秩序。牢固樹立依法開發建設意識,主動學習研究市場規則,依法依規參與市場競爭,維護公平健康的市場環境。
四是積極探索經驗。堅持先行先試,探索契合國家政策導向、符合產業發展實際的新型儲能等運營模式,積極為新型儲能、光熱等高質量發展建言獻策。
下一步,甘肅能源監管辦將不斷探索完善有利于新型儲能發展的市場機制,加強市場秩序監管,通過先行先試和機制創新,推動新型儲能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