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山東省能源局開展了2022年度儲能示范項目遴選工作的通知,并要求于3月7日前將初審意見及申報材料(一式7份、含電子版)報送山東省能源局。
申報項目須已納入2022年度儲能示范項目庫。每個設區市鋰電池為主要存儲單元的項目限報3個,其他類型項目限報1個,原則上同一企業(母公司或集團)二級單位鋰電池為主要存儲單元的項目限報2個,其他類型項目限報1個。基本要求:
1、項目布局合理,符合相關電力規劃。前期準備充分,已完成土地手續和備案工作,具備建設和電網接入條件(接入距離應在3公里以內、電壓等級110kV及以上),與相關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進度一致性較高。
2、項目主設備應通過符合國家規定的認證認可機構的檢測認證,涉網設備應符合接入電網的相關技術要求。
3、項目應具有較為完善的安全方案,符合相關安全規范要求,須按接入電壓等級選擇對應資質的設計、施工、監理、調試等單位。嚴格消防風險管控,配套CO、VOC和H2等復合型氣體檢測報警系統。
4、鋰電池為主要存儲單元的項目須于2022年11月30日前建成投運,其他類型的須于2023年底前建成投運,按要求接入省級監測平臺并接受統一調度。
5、項目實施路徑、運營模式或應用場景具有較強的創新性,能夠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