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電力交易中心發布今年7月份電力直接交易結果,其中182家新能源發電企業與28家購電企業通過雙邊協商,達成合同電量6.1億千瓦時,至此,山東年內新能源交易電量突破55億千瓦時。
這樣的新能源交易電量數據,與山東新型能源發電裝備數量緊密相關。記者在山東省能源局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底,光伏、風電裝機達到4342萬千瓦,約占全省總裝機的26.9%,同比增長41.6%。其中,光伏裝機2533萬千瓦,全國排名第一;風電裝機1809萬千瓦,全國排名第五。2021年1至5月份,光伏、風電累計發電量320.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1.1%。
清潔電力量喜人,電力消納也要跟得上。山東省通過健全完善電力交易機制,研究制訂市場合同優先消納方案,明確按照自愿參與原則,有序放開新能源發電企業進入市場,鼓勵具備條件的集中式發電企業與售電公司、批發用戶簽訂中長期交易合同,確保參與市場交易的清潔電力在電網調峰困難時段優先消納;允許購電主體使用與新能源發電企業簽訂的市場合同抵扣應承擔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電量,實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場交易與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的有效銜接。
此外,山東省正在探索實施新能源“月內交易”模式,通過縮短交易周期來提高交易頻次,及時響應市場主體交易訴求,扎實推動新能源市場化交易工作。根據新能源企業歷史發電小時數,分別設置太陽能、風電分月可交易額度;新能源發電企業可分別按照光伏、風電典型發電曲線,與省內售電公司、電力用戶采用雙邊協商方式確定交易電量及價格。
山東省能源局電力處負責人介紹說,下一步,山東將繼續積極探索省內新能源發電企業和購電企業參與市場交易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不斷滿足市場主體購買綠色電能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