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暫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提出,電網企業應公平無歧視為新型儲能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同時,在并網調試前,應按照國家質量、環境、消防有關規定,完成相關手續,電網企業積極配合。業內認為,《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將有望轉變電網對新型儲能的態度,提高電網企業對新型儲能項目的重視程度。
促使電網更加重視新型儲能
新型儲能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以輸出電力為主要形式的儲能項目。根據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儲能應用分會的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新型儲能新增投運規模突破百萬千瓦大關,標志著新型儲能基本實現了由研發示范向商業化初期過渡。
按照國家能源局編制說明,為支撐“十四五”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解決新型儲能缺乏國家層面宏觀規劃引導、備案,以及并網管理流程不明確、建設和運行過程不規范等問題,需盡快出臺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定。
對此,頭豹研究院分析師易安晴認為,《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將有望轉變電網對新型儲能的態度,提高電網企業對新型儲能項目的重視程度。同時,《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公平無歧視”“積極服務”“簡潔高效”“優先調用”等原則和要求,表明國家對新型儲能項目日益重視,從電網接入服務方面促進新型儲能項目利用率提升,為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轉向規模化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在政策的驅動下,電網企業將更加公平開放地對待新型儲能項目。
在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看來,《征求意見稿》在一定程度上會起到積極作用。伴隨可再生能源發展,電網的系統運行壓力日益增加,電力系統對儲能的需求快速增長,但各類儲能技術路線的經濟性以及系統應用仍面臨不確定因素。多元投資主體共同參與的儲能開發和應用,從根本上有利于電網的系統運營。如果認識到這一點,電網對新型儲能項目的態度自然會轉向開放接納。
保障無歧視接入
《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電網企業應公平無歧視為新型儲能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業內分析認為,這表明,該讓哪些項目上網由能源局來管理,電網應接盡接,實現“管操分離”。
有專家表示,過去,用電企業需要電網幫忙穩定供電,新能源企業需要電網幫忙消納,新型儲能項目更是急需電網同意才能接入上網。所以,電網具有絕對的話語權。
馮永晟告訴記者,為高效地鼓勵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應用,需要電網對發、輸、配、用各環節的儲能,以及共享儲能模式給予公平待遇。儲能要服務于系統運行,因此技術層面上的接網程序須由電網企業制定。
“無歧視是為了確保儲能市場的競爭性,目的是通過競爭選擇出最經濟、最高效的儲能技術、模式,在傳統電力系統下,競爭性電力市場強調對各類發電主體的無歧視接入;在新型電力系統下,自然要對各類儲能主體也提供無歧視接入。電網企業過去對儲能功能定位的認識和對儲能定價的一些訴求,都反映出當時對系統轉型挑戰研判的局限性。”馮永晟稱。
易安晴認為,現階段,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配建的儲能設施存在建而不管、并而不用的資源浪費現象,《征求意見稿》強調“無歧視”旨在促進電網企業公平開放地為新型儲能項目提供電網接入服務。即通過優化調用運行機制,采取優先調用的措施,保障新型儲能利用率,充分發揮新型儲能系統作用,促進新型儲能有序、安全、健康發展。
落地執行仍需細則
針對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不少業內專家表示,這讓儲能行業看到了順利接入電網的確定性。不過,上述文件僅強調了電網要無歧視接入,但并未公布具體操作細則以及懲罰措施。
對此,業內認為,想要電網真正實現公平接入,出臺后續的保障實施措施更為關鍵。
易安晴表示,一方面,后續出臺更加詳細的監管辦法,進一步規定電網企業“無歧視”和“優先調用”的具體行為,明確新型儲能項目辦理電網接入的工作制度,包括準入機制、工作部門、工作流程等,以加強對電網企業工作的管理。另一方面,相關部門需采取有效的監管舉措。例如,能源主管部門采取相關檢查和監督措施,對違反規定的電網企業進行處罰。各省市政府、地方相關部門完善監管機制,督促電網企業對新型儲能項目無歧視開放電網接入,提供便捷、及時、高效的服務。
馮永晟認為,對于后續的具體舉措,在技術上,要明確各類儲能的功能定位、技術標準、安全標準、并網要求等,在經濟上要建立起合理的儲能定價機制,但這要結合電力市場建設和儲能技術學習曲線演化來共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