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熱發電網訊:國家能源局近日公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063號建議的答復》,針對首航節能(現已更名為首航高科)接續建設原神華國華100兆瓦光熱發電示范項目事宜作了回復。
《答復》稱,根據國家能源局2018年發布的《關于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的示范項目建設內容調整機制,項目業主可對相關項目建設內容進行適當調整,但股權結構變更需維持絕對控股方不變,因此變更示范項目業主單位與該要求不符。這意味著,國家能源局仍堅持“示范項目股權結構變更需維持絕對控股方不變”這一2018年的既定準則。
但《答復》同時又稱,若地方和企業達成一致意見,項目可自行開展建設,爭取早日建成,國家能源局將積極向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爭取。
一方面稱變更示范項目業主單位與既定要求不符,一方面又稱項目可自行開展建設??此泼艿拇饛蛢热萃嘎冻隽斯俜綄Υ藛栴}的糾結。用直白的語言翻譯一下,意思就是:在地方政府同意建設的情況下,新的項目業主可以開展建設,但國家能源局目前能給予的承諾只是在項目建成后積極向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爭取電價政策,但無法給予政策保證。
而在產業層面,如果不明文放開對示范項目業主單位變更的限制,沒有明確的電價政策支持,很大程度上就無法盤活未建示范項目。截至目前,我國首批光熱示范項目已并網8個(含魯能格爾木項目),總裝機500MW,尚有包含上述玉門100MW光熱項目等13個項目未能并網。
那么,如果按《答復》所述,新的示范項目業主方自行開展建設,待建成后再由國家能源局向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爭取電價政策,是否可行?本網認為,很大概率上是可行的,項目一旦在2021年底前建成投運,國家能源局應有足夠把握為項目爭取到電價政策。但在實操層面,沒有紅頭文件,項目業主即便能說服自己去干,也很難說服融資機構勇敢參與進來,融資問題無法解決,項目自然無法完成建設。
因此,產業界依然需要呼吁: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紅頭文件,明確允許變更示范項目業主單位,明確延期投運示范項目的電價政策,解決好首批光熱示范項目的遺留問題。
注:2018年5月發布的《關于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原文對此有如下表述:為促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發展,在不影響行業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示范項目業主可對相關示范建設內容進行適當調整,相關調整應符合以下要求:(1)股權結構變更需維持絕對控股方不變;(2)建設場址變更范圍位于同一縣域范圍內;(3)儲換熱介質和技術參數調整需保證系統性能優化;(4)相關企業協商一致的,可調整技術集成商;(5)其他示范內容原則上不得調整。
《答復》全文如下:
您提出的關于首航節能接續建設原神華國華100兆瓦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推動我國光熱發電技術產業化發展、培育國內系統集成商,我局于2016年印發《關于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的通知》確定了首批20個示范項目,共計裝機容量134.9萬千瓦。2018年,針對示范項目建設進度較緩的情況,我局商委價格司同意后印發了《關于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建立包括項目建設內容調整機制在內的示范項目推進機制。截止目前,首批20個示范項目中共有7個項目(45萬千瓦)建成投運。
關于首航節能接續建設原神華國華100兆瓦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的建議。該項目為20個光熱示范發電項目之一,已于我局公布示范項目名單后來函明確表示退出首批示范工作。此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業協會學會曾向我們提出建議,已退出的示范項目可調整投資方繼續建設。經研究,根據《通知》提出的示范項目建設內容調整機制,項目業主可對相關項目建設內容進行適當調整,但股權結構變更需維持絕對控股方不變,因此變更示范項目業主單位與該要求不符。若地方和企業達成一致意見,可自行開展建設,爭取早日建成,我們將積極向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爭取。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