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各方共同努力,我國目前已發展成為全球新能源增長速度最快、裝機規模最大的國家,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新增裝機和累計裝機均位居世界第一。
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黨校常務副校長、國家電網管理學院黨委書記兼常務副院長于金鎰認為,新能源快速發展仍將是我國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能源轉型的一個重要方向,為滿足新能源安全有效消納和電網運行安全,需要政府、企業、用戶等各方持續形成合力,加快健全新能源發展機制。
據于金鎰介紹,隨著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的深入推進,電網的功能作用、運行方式、消納能力、安全穩定等各方面都在經受所未有的考驗。近年來,我國主動適應能源轉型趨勢,多措并舉積極破解消納難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2019年,江西地區全年棄風棄光電量為零,國家電網經營區新能源利用率達到96.8%,提前一年實現了95%的國家要求,有效緩解了新能源消納壓力”。
但也要清醒認識到,隨著新能源裝機并網規模的持續擴大,電網安全風險和電量消納壓力還將長期存在。
以江西為例,2019年底,該省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合計達到4.15億千瓦,占電源總裝機的24.21%,新能源成為省內僅次于火電的第二大電源。
同時,預計我國新能源裝機占比將由“十三五”末的約22%提高到2035年、2050年的38%、53%左右,2021-2030年新能源年均新增裝機將保持在5500萬千瓦以上。“這意味著,‘十四五’期間新能源消納形勢依然嚴峻。再者,新能源具有海量、分散化、機組性能標準低及隨機性出力等自身特點,進一步增大了電力平衡和運行管控難度。而當前,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仍在推進中,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電價機制、補償機制、投資回收機制等仍不完善,進一步影響了新能源實現廣泛優化配置。”于金鎰強調。
于金鎰建議,“十四五”期間要在國家層面統籌新能源發展、消納及安全問題,綜合考慮新能源消納空間,合理確定規模、布局和時序;統籌制定調整新能源規劃、消納、補貼和市場化改革等各方面政策,有效解決新能源與常規電源之間的利益補償問題、新能源送端與受端省(區)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調動市場各方參與新能源供需平衡、有效消納的積極性、主動性;適時修訂《可再生能源法》,推進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逐步轉為市場化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新能源優化配置中的作用。
關于如何有效降低新源給電網運行帶來的風險,于金鎰指出,“應進一步提高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持續推進火電靈活性改造,布局儲能電站、天然氣發電等調峰電源,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動性,提升新能源并網友好性及調節靈活性;充分調動發電側、用戶側資源參與系統調節;進一步提高新能源入網技術標準,不斷提高新能源發電對電網安全穩定和電力可靠供應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