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電網業務是2015年中發9號文明確的新電改中的重要內容。當前,新電改呈現電量交易熱、增量配電網業務冷的特點。盡管國家發改委前后啟動了五批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申報,但從實際試點結果看,增量配電網業務的開展并不順利,部分項目更是退出了相關試點。
2020年4月24日,新疆自治區發文《關于加快推動增量配電網項目建設的通知》,首次將增量配電網明確為公用電網,引起業內關注。
一、增量配電網業務面臨的現實
“中發9號文”明確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按照有利于促進配電網建設發展和提高配電運營效率的要求,探索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的有效途徑。逐步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
《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增量配網包括新建增量配電網、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資配電網增容擴建和電網企業(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和蒙西電網及各地方電網企業)存量資產外的存量配電網(即社會資本投資的存量配電網)。
增量配電改革試點實施過程中遇到多重困難。對增量配電改革認識的不統一,造成了試點實施過程中困難重重。突出的困難包括:試點申報困難,很多條件好、有前景的潛在項目被電網企業否決掉;很多電網企業將增量配電網與大電網的接入系統,當作可以扼住增量配電網的“咽喉”,在社會資本控股增量配電網的情況下,配電區域劃分與資產處置工作開展很困難;配電價格空間不夠導致配電投資長期無法收回;電力負荷不及預期及禁止“拉專線“,從而使得在增量配電網供區內形成電價洼地的初衷難以實現。
早在2017年底,國家發改委就認識到了這個問題,并在《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7﹞2269號)中提出:“不同電壓等級輸配電價與實際成本差異過大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向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申請調整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結構”。
二、新形勢下的新疆自治區增量配電網業務重大舉措
(一)增量配電網業務的新形勢
國家深化電力體制機制改革的決心毫不動搖。在面臨上述這些現實困難的情況下,國家有關部門連續出臺了包括規范交易中心運行、提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等在內的多項措施,來推動電力體制改革。近期換帥后的國網公司政治站位準確,出臺了促進增量配電網改革的具體文件;尤其是隨著中美貿易戰和新冠病毒對我國實體經濟的沖擊,當前國家宏觀經濟處于一個重要節點,如何降低能源要素成本、促進實體經濟迅速恢復,是當前的重中之重。
因此,無論是增量配電網業務,還是電力領域的“放管服”,都被賦予了全新的意義,創造有利于實體經濟快速恢復增長成為當前國家宏觀經濟的關鍵。
(二)新疆自治區增量配電網業務重大舉措
1、明確了增量配電網作為公用電網的定位。
《通知》首次從地方政府發文層面明確了增量配電網作為公用電網的定位,明確增量配電網享受與公用電網的的權利,承擔公用電網同等義務。在此情況下,允許增量配電網接入常規火電、以及風電、光伏、水電、儲能等各類電源,這是一個重大變化,反映了來自于基層政府對深化改革的呼聲。
業內有觀點認為,現階段不允許增量配網拉專線,原因是要公平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未來政策性交叉補貼問題解決好了,不排除拉專線的可能,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為禁止已經接入大電網的既有電源,不能拉專線到增量配網。
事實上,中發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明確禁止發電企業及其關聯單位在其投資的增量配電網拉專線,并沒有禁止由其他社會資本第三方來拉專線。同樣,交叉補貼不能成為阻礙電力要素價格下降的理由。從中國的改革發展歷程看,改革絕不是絕對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回頭路,從來都是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后帶動整個社會經濟富起來、發展起來。《通知》明確了增量配電網作為公用電網,可以接入相關電源,是一個重大突破。增量配網范圍內能不能新配置電源包括企業自備電廠,應該按照規劃、是否符合當前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等來確定。
2、增量配電網中的用戶只收取一次輸配電價
《意見》明確的“增量配電網中的用戶只收取一次輸配電價“具有現實意義。
我國電價體系目前是“郵票法”,無論是上網電價、輸配電價、銷售電價都是如此,這是目前我國電價體系的邊界條件。郵票法指同一分類的電力用戶,在購買同一種電量產品的時候,雖然供電電纜長度、維護人員、材料費等都不一樣,但其電價是一樣的,和電量輸送的具體路徑沒有關系。這就是說價格與路徑無關。而線路的物理距離和投資有關,那么郵票法的背后的邏輯,就是和投資及與相應的運營成本(包含線損)等無關。
在此意義上,增量配電網與上一級電網的網損結算成為關注點。國家核定省級輸配電價時,只有一個綜合線損率且已經含到輸配電價中,不同電壓等級之間的線損屬于交叉補貼的范疇,并載明“實際超過這個線損率的風險由電網公司承擔,低于這個線損率的收益由電網公司和用戶各分享50%”。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核定時,已經包含未開展增量配電網時的上述線損率。增量配電網的實現路徑有兩種,一是新建,一是股份化改造。改制形成的增量配電網接入省級電網后,省級電網輸配電價中的線損率(包含在省級電網輸配電價中)已經包含了改制前增量配電網內部的線損,與投資相關的產權屬性無關。增量配電網項目需要向上一級電網繳納相應含線損在內的輸配電價,同時收取本轄區內含線損在內的配電價格。因此,增量配電網與上級電網之間的結算電量,應“按增量配電網從上級電網輸入的電量扣除損耗后的電量計算“,這符合郵票法定價這一邊界條件,也避免了增量配電網內用戶重復繳納線損、增加用戶電力成本。相同的邏輯同樣適用于新建的增量配電網項目。
與此相類似,基本電費的結算也應該按照接口變電容量對應的基本電費在省級電網和增量配電網之間以1:1的方式進行分割,即增量配電網的基本電費僅應該繳納50%。之前部分省份出臺增量配電網向上一級電網按照度電繳納基本電費繳納政策的情況;也有某些省份出臺了按照投資額分攤方式政策,即在相關利益主體的投資成本可以清楚界定、核算時,按投資占比進行分配。
同樣,無電壓等級差增量配電網的結算也成為關注的焦點。通常認為無電壓等級差的增量配電網沒有盈利的邏輯。但是在現實中,無電壓等級差的增量配電網是事實存在的,尤其是在增量配電網建設初期。在市場經濟中,投資者理應獲得相應合理的收益。建設這類增量配電網的目的,同樣也是降低增量配電網內部用戶電價、與實現增量配電網的投資盈利的雙贏目標。按照郵票法邊界條件,這種情況下的無電壓等級差的電度輸配電價,應該由所有投資主體共同平均該部分收益,而不能增加用戶成本、重復征收輸配電價。同樣,增量配電網的投資者也應該1:1承擔上一級的輸配電價的電度電價。在這種情況下,增量配電網投資者的實際收益為本級電壓等級與上一級電壓等級輸配電價之間的電價差的50%(含基本電費以及線損)。
三、展望
任何經濟行為都需要在歷史背景下開展,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也是如此。當前中美貿易戰、新冠狀病毒對我國的宏觀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是空前的,是主要矛盾。要實現中國制造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必須進一步降低國內的各種要素價格。在此情況下,有理由展望:
1、增量配電網業務將可能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得到迅速的發展。
2、圍繞增量配電網業務的開展,未來在電廠周邊的第三方投資的園區型增量配電網可能成為拉動實體經濟的有利措施。
電力體制改革任重而道遠,但是振興實體經濟是當前的重中之重。未來的發展趨勢,且行且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