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熱發電網訊:近日,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聯合印發《甘肅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稱將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調整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
基準價按我省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3078元/千瓦時確定,浮動幅度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2020年暫不上浮,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
方案同時提出,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后,現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不再執行。
分類實施上網電價機制。現執行標桿上網電價的燃煤發電電量,具備市場交易條件的,具體上網電價由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通過場外雙邊協商或場內集中競價(含掛牌交易)等市場化方式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并以年度合同等中長期合同為主確定;暫不具備市場交易條件或沒有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用戶,燃煤發電電量中居民、農業用戶用電對應的電量,仍按基準價執行。燃煤發電電量中已按市場化交易規則形成上網電價的,繼續按現行市場化規則執行。
以下為文件原文: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
關于印發《甘肅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發改價格規〔2020〕273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省電力公司、甘肅電力交易中心、省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各有關發電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價格機制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我省電力價格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力價格,提升電力市場化交易程度,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規〔2019〕1658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制定印發《甘肅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請認真遵照執行,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能源局甘肅監管辦公室
2020年4月16日
附件:甘肅省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