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經(jīng)技術在線 | 0評論 | 5208查看 | 2013-05-15 09:34:00
歐盟委員會于3月27日公布了自發(fā)布《可再生能源指令》以來的首個進展報告。該指令于2009年生效,規(guī)定各成員國必須將可再生能源在最終能源消費中所占的比率提高到目標值。之后,歐盟成員國為了實現(xiàn)目標積極采取了相關舉措。
2010年,歐盟整體的可再生能源比率已達到12.7%,比指令制定的2011年與2012年的2年平均中間目標10.7%高出2個百分點。指令還通過計算公式,分別制定了2013年到2014年、2015年到2016年及2017年到2018年的2年平均中間目標,歐盟委員會今后將每兩年公布一次進展報告。
從具體國家來看,27個成員國中,有23個國家在2010年已經(jīng)達到了2011年到2012年的中間目標值。尤其是瑞典,已經(jīng)達到49.1%,最終能源消費的近一半由可再生能源滿足,比2011到2012年的中間目標值高7.5個百分點。接下來是愛沙尼亞、奧地利及羅馬尼亞,比中間目標值高4個百分點以上。
西班牙、德國及意大利等風力和太陽能發(fā)電裝機容量居歐洲前列的國家,也在2010年,達到了比中間目標值高近3個百分點的數(shù)值。
2010年未達到中間目標值的是英國、荷蘭、拉脫維亞及馬耳他4個國家。
進展報告還評價了各成員國的整體政策,以及其相關措施是否符合指令要求及各國的行動計劃。其中,針對各成員國為了發(fā)展可再生能源而清除行政障礙的努力進行了分析,認為進展極為有限。評價內容涉及一站式窗口、所需批準手續(xù)的數(shù)量及財政支援等多個方面。評價分為3級,沒有成員國獲得最高級別的“先進”評價。
報告還提出,電網(wǎng)的阻礙也是一個問題。指出許多成員國受到了“并網(wǎng)能力不足”及“準備時間過長或拖延”的影響。
報告最后作出結論稱,從上述情況來看,雖然各成員國采用可再生能源的進程看似順利,但要實現(xiàn)目標,還需要進一步進行努力。
在發(fā)布報告的當天,歐盟委員會為建立2030年防止全球變暖的能源政策框架,還公布了供討論的提案書。將在7月2日前廣泛征求意見。歐盟目前需要兼顧防止全球變暖的能源對策和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及就業(yè)的戰(zhàn)略,如何利用能源政策提高競爭力,這一點今后將經(jīng)受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