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能源一號 | 0評論 | 3343查看 | 2018-06-02 18:31:00
昨夜多部門聯手下發的一則通知,如暴雨一般席卷了整個光伏行業,引發了多年未有的市場大震動。暫停地面電站指標發放、限制分布式規模、降低補貼等政策的全線實施,將促使全行業在近幾年剛剛出現增速的情況下,很快進入下滑階段。同時組件等供應鏈端的降價也會隨即而來。
更有分析人士指出,行業或要跌入冰洞期,馬上就要過冬了。這一光伏嚴控新政可能會帶來大量地面電站項目的停滯,部分作業方、EPC公司無活可干,部分戶用及分布式項目將解約及暫停,部分光伏廠也會宣布停產。
此外,由于本輪新政的相關內容,與以往國家所出的通知及規劃有不同之處,讓不少人士對此展開了討論。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王斯成也撰文建議,(相關部門)應延續過往文件、適當合理壓減產業規模,自發自用項目和戶用光伏的建設規模也要繼續納入國家補貼的范圍。
地面電站業務急剎車
這則可能引發行業重大變化的文件是,“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下稱“823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行業發展實際,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在國家未下發文件啟動普通電站建設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建設。”
能源局對此解釋稱,暫停普通光伏電站是為了合理把握普通電站發展節奏。“這幾年普通光伏電站發展很快,部分地方出現棄光問題。根據當前發展實際,明確暫不安排各地普通電站建設規模,包括按以往文件明確可自行管理本區域建設規模的省份(西藏除外)。這既是緩解消納問題,也是為先進技術、高質量光伏發電項目留下發展空間。”
那么,按照此前能源局的《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2018年地面電站是13.9GW,因此新政策直接取消了這部分的建設指標,導致全年近14GW的新增放量將毫無著落。
除了一些前期就已在施工且有補貼的項目可并網之外,其他新增的地面電站項目都將無法實施,投資商、EPC和材料供應商、運維企業都會面臨難題。隨之而來的是解約出現及材料價格的大跌,前期準備用于地面電站的組件及其他產品庫存會上漲。
一位地面電站的投資商告訴筆者,“暫停普通電站規模指標”,是所有政策里面最厲害的之一。事實上,新政突發之后,有些已建好幾個月卻未并網的項目,損失會很大。這讓企業怎敢輕易投資?有EPC廠商也告訴筆者,如果一個50兆瓦項目未能及時在531之前并網,它的損失是幾千萬,要有企業自身承擔了。
分布式光伏10GW規模被限,可開發量已所剩無幾?
對于分布式,823通知中則指出,今年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同時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能源局數據顯示,去年以來,分布式光伏發電呈現高速發展態勢,2017年新增裝機近2000萬千瓦,同比增長約3.6倍;今年1-4月,新增裝機近900萬千瓦,同比增長約1.8倍。那么,1000萬千瓦(即10GW)的量里面,還剩下的1GW數字,等于也讓分布式項目陷入了難以發展的困境之中。
上述政策所引發的討論焦點在于:
第一,10GW的數量是否包括了“自發自用”和“戶用”。按照多位戶用企業高管的說法,戶用等是算在10GW之中。而今年1~4月,我國已有近9GW的新增裝機數量,留給后面8個月的只有1GW量。然而,如果5月單月的數量突破1GW,也就意味著接下來的7個月,戶用都沒有任何國家補貼。那么出臺0.32元的意義也就蕩然全無了。可預見的是,未來戶用市場要依靠地方補貼和自身降價來吸引更多的需求,今后戶用也會實行備案制。
另一種聲音則認為:工商業6兆瓦以下的“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照樣有補貼,按照0.32元每千瓦時的國補執行。因為823通知中很明確:自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即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千瓦時0.32元(含稅)。這樣來看,戶用和自發自用等項目依然有0.32元的補貼,對于市場影響是中等偏上。所以,各方也期待后續能有針對分布式發電、戶用等更多的利好政策,對家庭光伏不要一刀切,而是持續、穩定給予政策支持和更好的發展空間。
中小企業將難逃關門命運
這一輪嚴控政策執行之后,中小企業將被全線洗牌。
新政對于領跑者、扶貧等持續利好。這類項目的投資商將傾向于選擇有更多實力降本增效的大型供應商,作為主要的合作伙伴。另一方面,扶貧及領跑者的中標者身兼中大型供應商角色,它們會首先考慮拉動自己工廠的產品銷售,外協和中小廠商會成為次選。
其次,新政會促使全行業廣泛降價。更多中小公司因為成本壓力、前期投資及市場需求等原因,造成生產和銷售的更多困難。所以停下腳步、等待新一輪的市場重啟或許是選擇之一。一些曾因2017年全行業都出現快速增長而顯著獲益的小公司,日子將會難過。
此外,有些并非光伏行業、在前年和去年猛沖進來的新企業,也會因為市場洗牌而不得不離場。
新政與過去政策的關系
新政出現后,眾多人士展開了“政策延續性”這一話題的討論。主要焦點集中于:第一,新政似乎并未延續過去國家相關部門所頒布的政策。
光伏業內資深專家王斯成就提出,暫停發放2018年普通電站指標,與2017年7月1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文件有所不同。而筆者也在前文中重點指出過。
第二,新政之前,分布式項目備案即被認可。而823通知中又提出了10GW的今年分布式規模(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反而明確了該細分市場的發展規模。那么問題來了:未來分布式廠家、投資方、業主、代理商是否都要重新考慮補貼發放情況、規模限制等,再做綜合評價、投資及供貨?值得深思的是,分布式投資商在做財務模型、與供應商及相關方簽合約時的風險也將加大。
嚴控政策執行的話,可以看出2018年整個行業都會處于水深火熱之中。相比去年超過50GW的新增裝機,今年的整體裝機將會明顯銳減,可能在30GW左右。地面電站或有不到10GW(去年延續至今并網量),分布式10GW,領跑者8GW,扶貧指標在10GW左右。如果戶用不算在國家控制的10GW分布式全年指標中,樂觀情況下可能8GW左右,那么最好情況下全年新增數量也僅有36GW左右。相比去年大幅下跌了30%。
王斯成也撰文道,“如果2018年真要這樣執行(新政),國內外光伏市場的總合不會超過65GW,光伏制造業將會有56%的產能閑置,繼而會造成大量產品滯銷,工廠停產或倒閉,以及失業大潮,這將是對光伏制造業產生巨大打擊,也會失去每年數千億產值和大量就業。”他建議,相關部門應延續過去的發改委文件、同時適當合理壓減規模,自發自用項目和戶用光伏的建設規模由地方政府管理,仍需納入國家補貼范圍。
國家這次嚴控政策出臺的目的,明顯在于推動平價上網的盡快到來,降低財政補貼額度,推動創新研發,宗旨毋庸置疑是正確的。只是,政策的力度和速度都遠超想象。
就像經濟學家熊彼特所說,想要產生更大的利潤、更持續的發展,“企業只能不斷創新,不斷爭取更低的成本。”而無論是政府還是市場,給予成長空間的也只會是那些擁有最高性價比的企業。
本輪新政一旦全面實施,海外市場、領跑者、扶貧、戶用(假設不算在10GW指標內)等將是替代工商業分布式、地面電站的最新看點,也會是各方的核心需求和突破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