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SPPLAZA | 0評論 | 4608查看 | 2012-06-09 14:03:40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全國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十二五”規劃》。
會議指出,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一項重要戰略任務,在當前經濟運行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對于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面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提出了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發展方向和主要任務。
(一)節能環保產業要突破能源高效與梯次利用、污染物防治與安全處置、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等關鍵核心技術,發展高效節能、先進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的新裝備和新產品,推行清潔生產和低碳技術,加快形成支柱產業。
(二)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要加快建設下一代信息網絡,突破超高速光纖與無線通信、先進半導體和新型顯示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增強國際競爭力。
(三)生物產業要面向人民健康、農業發展、資源環境保護等重大需求,強化生物資源利用等共性關鍵技術和工藝裝備開發,加快構建現代生物產業體系。
(四)高端裝備制造產業要大力發展現代航空裝備、衛星及應用產業,提升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發展水平,加快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做大做強智能制造裝備,促進制造業智能化、精密化、綠色化發展。
(五)新能源產業要發展技術成熟的核電、風電、太陽能光伏和熱利用、生物質發電、沼氣等,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產業化。
(六)新材料產業要大力發展新型功能材料、先進結構材料和復合材料,開展共性基礎材料研究和產業化,建立認定和統計體系,引導材料工業結構調整。
(七)新能源汽車產業要加快高性能動力電池、電機等關鍵零部件和材料核心技術研發及推廣應用,形成產業化體系。《規劃》還提出了20項重大工程。
會議強調,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注重優化政策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積極性。加強自主創新,增強自主發展能力。加強國際交流合作,走開放式創新和國際化發展道路。
發改委:24個省市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
4月11日從發改委獲悉,中央財政于2011年設立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需求激勵、商業模式創新等綜合扶持方式,以組織實施參股創投基金、重大應用示范工程、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等為載體,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盡早形成國民經濟的先導產業和支柱產業。
初步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有24個省市設立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進一步擴大了新興產業創投計劃實施規模,新批復了41只創投基金的設立方案,吸引社會資本70多億元。出臺了《關于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的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指引》等一系列政策,促進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創新。在高校增設了25種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處置權和收益權、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改革等試點政策,加快夯實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人力儲備。
發改委:及時提出對策助推戰略性新興產業
國家發改委日前表示,將著重營造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市場環境,引導和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認真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形勢的監測和分析,及時發現產業發展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加強信息引導,提出對策措施,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
自2010年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發布以來,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積極響應,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促使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實現了良好開局,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高端裝備等重點產業及其新業態加速成長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各地呈現出集聚蓬勃發展的態勢。
據介紹,先后出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六項,包括加強宏觀引導、加大要素支持、加快體制改革、強化科技創新、積極培育市場、開展國際合作。
在加強宏觀引導方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二五”規劃和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等7個產業發展規劃,以及物聯網、集成電路、航空、航天等一系列細分領域的專項規劃,形成了系統完整的規劃體系,明確了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國家相繼出臺了新的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政策、高技術服務業指導意見、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創新發展戰略等一系列產業政策,引導新興產業發展。
在加大要素支持方面,中央財政于2011年設立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初步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有24個省市設立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新批復了41只創投基金的設立方案,吸引社會資本70多億元。出臺了《關于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的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指引》等一系列政策。
在加快體制改革方面,組織了第一批12個地區(城市)開展三網融合試點,第二批三網融合試點工作業已啟動。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制定了太陽能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和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