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 0評論 | 4214查看 | 2016-10-24 10:45:00
青海柴達木盆地憑借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和大面積荒漠化土地優勢,搭乘新能源產業政策“順風車”,“十二五”以來一直扮演著國內集中并網光伏發電領域“領跑者”角色。但是隨著裝機容量的劇增,新能源的送出問題正在變得越來越突出。
依托資源優勢 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示范基地
青海柴達木盆地是全國太陽能最豐富的地區之一,這里太陽能年輻射總量大于6800兆焦/平方米,有可用于光伏發電建設的荒漠化土地10萬平方公里,被公認為是發展太陽能發電產業的理想之地。
2010年以來,在國家有關部門出臺光伏上網電價等利好政策下,青海先后出臺一系列光伏產業規劃以及相關扶持政策,推動柴達木盆地光伏發電產業快速增長。
“2011年,柴達木盆地率先在國內建成百萬千瓦級集中并網光伏發電集群,而且此后幾年持續保持高速增長,創下了被業內人士稱為光伏應用的‘柴達木現象’奇跡。”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能源局局長陳元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柴達木盆地已建成光伏發電裝機容量338.8萬千瓦,占全國裝機容量的9%以上。
據介紹,“十二五”時期,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新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達390億元,約占全州固定資產總投資的15%,有力拉動地方經濟穩定增長,為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了新的動力。
基于在新能源領域搶占的“先機”和資源優勢,日前出臺的《海西州國家清潔能源示范基地建設實施意見》提出,“十三五”期間,柴達木盆地將不再新建火電發電項目,而是將大力推進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確保實現新增電力100%來自可再生能源。
“不管從應對氣候變化、培育新興產業而言,還是從應對經濟下行、優化產業結構來說,加快新能源產業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海西州發改委副主任劉廣祿說,到2020年,柴達木盆地還要新增600萬千瓦光伏發電、300萬千瓦太陽能光熱發電和450萬千瓦風力發電,屆時,清潔能源發電量將占全社會用電量的90%以上。
根據遠期發展規劃,至2030年,柴達木盆地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700萬千瓦,太陽能光熱發電裝機容量將達到2000萬千瓦,整體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水平國際領先,同時,形成完整的新能源配套制造產業,讓柴達木盆地成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基地。
錯峰限電常態化 新能源“消納難”問題凸顯
“對以資源型工業為主的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而言,在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的大背景下,光伏新能源產業的快速增長為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帶來了有力支撐。但是隨著裝機容量的劇增,新能源的送出問題正在變得越來越突出。”青海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產業發展部副科長鄒雄說。
據介紹,2015年,柴達木地區電網最大可接納新能源能力為200萬千瓦,而實際上這一地區的新能源裝機已超過300萬千瓦,這意味著限電“棄光”已經不可避免。
中電投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格爾木光伏電站站長魏月濤告訴記者,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格爾木地區的光伏發電限電已經成為了常態,以2016年上半年的情況來說,每天都限制最大負荷,平均測算下來,“棄光量”達到了20%左右。
“柴達木盆地光伏發電出現棄光的現象,一方面與新增光伏電站增多、送出困難有關,另一方面亦與經濟下滑、工業企業用電量出現下降有關。”中廣核烏蘭光伏電站負責人趙玉壽說。
趙玉壽告訴記者,由于柴達木地區太陽能光熱資源豐富,盡管出現限電,但是大部分電站基本上都能達到設計利用小時數,但是這一趨勢再發展下去,光伏企業勢必會承受不了。
北控(綠產)新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李紅亮認為,發展綠色能源,柴達木盆地的優勢是得天獨厚的,但是這幾年這一地區的光伏發電產業發展得太快了,已經超出了電網建設速度。光伏發電的不穩定性、波動性極易對電網形成沖擊。
青海柴達木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韓永甲說,針對光伏發電限電常態化,作為發電企業,一方面要想方設法尋求電力直供渠道,增加就地消納電量,另一方面,未來的投資方向也要有所調整,比如儲能式電站、分布式光伏等。
“光伏發電應用的多元化,可以有效緩解消納難題,而且在柴達木盆地都已經有了成功的實踐。”陳元說,一方面,通過光伏扶貧、抽水蓄能、光伏灌溉等項目,可以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新模式;另一方面,通過新能源直供、微網建設和推進光熱儲能發電項目建設,可改變傳統供熱供電模式,并形成穩定電源支撐。
產業扶持政策需及時跟進
“一個新興產業的發展,必然伴隨著一系列的問題需要克服,而且舊的問題解決了,又會有新的問題出現,光伏發電產業也避免不了這個規律。”李紅亮說,光伏發電產業快速增長了這么多年,應該回過頭來總結經驗,并且及時補上短板。
烏蘭縣經發局局長黃朝斌告訴記者,近年來柴達木盆地新能源產業呈現起步快、起點高、后勁足的良好發展勢態,但同時也存在著基礎設施薄弱,政策推進滯后等因素。
“比如,目前企業電價補貼資金這一塊,拖欠得很厲害;再加上限電,給光伏發電企業經營帶來了不小壓力。”黃朝斌說。
陳元分析認為,就目前的產業發展狀況而言,大容量、高負荷、遠距離輸電能力建設滯后,電力輸送能力有限是制約新能源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同時,配套支撐發育遲緩、光熱發電等扶持政策不明確等問題也已經影響到了產業發展。
為此,受訪業內人士認為,針對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新動向和出現的新問題,國家有關部門在產業扶持政策上,宜因地制宜、因勢而動,及時跟進。
首先,在光伏發電等常規清潔能源的容量配置上,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應對各個地區的資源狀況進行評估,并且根據資源狀況來下達容量指標,而不能單純搞平衡。
“有關部門對一個地區的產業發展條件和電網對光伏電站裝機容量的接納能力應該有統一標準的評估,并以此作為該地區審批光伏電站的依據。”李紅亮說。
同時,在電網投資方面,對于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所占比重大的地區,像柴達木地區,在電力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方面,在“十三五”期間應給予大力傾斜,并建立與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相適應的動態投資增長機制。
“隨著新能源產業的快速發展,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問題已迫在眉睫。”格爾木市發改委環資科負責人劉新平說,盡管隨著藏青工業園的建設、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等重點工業項目的發展,當地新能源的消納能力在不斷增長,但仍然滿足不了當地新能源發展的需求。
其次,應加大對光伏扶貧、抽水蓄能、光伏灌溉等光伏應用新領域的扶持政策。同時盡可能確保扶持和補貼資金的來源,避免再次出現補貼拖欠的情況。
除此之外,光伏電站建設不能一味追求規模、追求并網,而應結合實際調整思路,探索多元化應用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