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境報 | 0評論 | 4741查看 | 2016-03-11 15:41:00
兩會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中,環境保護成為各界重點關注的話題之一。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對2016年金融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指出要“重視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的發展”。
綠色金融是我國從資源和環境消耗型經濟發展轉化為以技術創新為引導的綠色經濟發展的動力源。在環境保護推動可持續經濟增長的過程中,發揮綠色金融資源配置作用至關重要。以綠色產業、綠色經濟為切入點,研究制定差異化的綠色金融政策,是當前金融機構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方向。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長王景武在今年提交的議案中指出,實現綠色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需要創新金融制度安排,引導更多的社會資金投資環保、節能等綠色產業,推動經濟結構低碳化。
民建中央今年關于發展綠色金融推進綠色發展的提案也指出,要盡快構建完善綠色金融支持體系,建立健全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制度,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
綠色發展需要綠色金融
調動社會資金支持綠色投資,減少社會資本對資源和環境消耗型經濟的投資
綠色金融是指服務綠色產業發展需要、支撐生態文明建設的金融制度體系,包括通過金融工具和服務推動私人和公共資源投向環境友好型項目的監管政策、激勵機制和機構設置等。綠色金融體系是實現經濟綠色轉型的制度基礎,其目標是調動社會資金支持綠色投資,同時減少社會資本對資源和環境消耗型經濟的投資。
近年來,中國綠色金融發展迅速,銀監會發布了《綠色信貸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構建和實施綠色信貸體系提出了相關要求。此外,銀監會還建立了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和綠色信貸考核評價體系,對各家銀行的“綠色程度”進行量化。
目前,綠色金融已被列入五年規劃綱要。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綠色金融工作組也提出建議,要求建立現代化綠色金融體系。這包括建立綠色股票指數、綠色評級機制、公共私營綠色基金,以及全國范圍內的碳排放和排污權交易市場。綠色債券市場也于2015年12月推出,以完善綠色銀行信貸。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達到7.59萬億元,其中21家主要銀行的綠色信貸余額達到6.01萬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的9.33%。和2013年同期相比,2014年綠色信貸余額增長15.6%。貸款所支持的項目大約年節約標準煤1.67億噸、水9.34億噸,減排二氧化碳當量4億噸。
據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紅力介紹,目前很多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制定了自己的綠色信貸政策,如國家開發銀行的《環保生態規劃》、中國工商銀行的《綠色信貸建設實施綱要》、興業銀行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政策》等。
中國綠色金融將為國際投資者帶來巨大機遇。中國央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預計,在未來5年內,中國每年將在綠色行業投資至少3200億美元。
中國綠色市場的開放能夠引入大量私人行業投資,彌補其中的差額。投資者也有極大興趣:高盛預計,未來5年內,“綠色服務”的潛在市場規模將達到1萬億美元。清潔能源是另一項重要的市場機遇。把握市場規則,利用證券化和收益工具等創新性金融結構,將有助于進入具有大量流動性的公開資本市場。
完善綠色證券體系
為綠色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據測算,“十三五”期間我國每年新增的綠色融資需求至少兩萬億,而政府最多只能投入2000多億元來支持環保、節能、新能源等綠色產業。根據環境保護部測算,5年內我國治理大氣污染的融資需求為1.7萬億元,而財政在未來3年的投資預計只有500億元。因此,鼓勵并撬動民間綠色投資將成為滿足綠色行業融資需求的關鍵環節。
中證金融研究院馬險峰曾表示,建立綠色證券體系,能夠為綠色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一方面,可鼓勵專業的綠色投資機構(例如養老基金和保險公司)投資綠色行業;另一方面,支持綠色證券產品的推出與創新,以支持清潔能源、低碳交通等綠色行業的發展,可積極推進經濟轉型升級。
長期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的波動性較大,投資者多以短期投資為主,較少關注長期投資。美國明晟公司(MSCI)的綠色行業指數投資研究表明,綠色企業的發展具有穩定性及可持續性,其長期收益率略高于其他行業,適合長期價值投資。馬險峰指出,目前在我國主板上市的綠色企業數量(包括環境、節能、清潔能源和清潔交通等)約為150家,僅占上市公司總數的6%,其市值總和僅占上市公司總市值的5%,綠色企業發行上市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他認為,建立健全綠色證券體系,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實現長期穩定發展。一是將更多的綠色環保企業引入資本市場能夠降低市場的波動率,增強市場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二是可增強上市公司的ESG(環境、社會及治理)信息披露,加強投資者對ESG信息披露的認識,促進投資者更多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三是增加綠色指數投資產品,從而鼓勵長期價值投資,減少短期投機行為。
民建中央的提案也建議,強化股票市場支持綠色企業的機制。盡快建立綠色產業和企業的認定標準,簡化綠色企業IPO審核或備案程序,適度放寬募集資金用于補充綠色企業流動資金或償還銀行貸款的金額和比例限制。
馬險峰建議,加快綠色企業改制上市,應為其提供便捷通道,縮短上市審核時間和流程。具體政策措施可借鑒汶川大地震后對震區擬上市企業和2012年后對西部地區(包括西藏和新疆等地)擬上市企業的特殊政策,在IPO審核環節優先安排綠色企業,均衡安排其在滬深交易所掛牌上市。
此外,鑒于現階段IPO進程比較緩慢,綠色企業短期內在主板上市融資仍較為困難,建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市場)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綠色企業掛牌轉讓股份,對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開展轉板試點,并對綠色企業制定相應的優先政策。
民建中央提案還建議,加強綠色股票指數的開發和運用,引導資本市場更多投入綠色產業。推動綠色指數發展創新,強化綠色指數的表征性,積極推動機構投資者開展綠色指數的投資應用,開發更有針對性和多樣化的綠色可持續投資產品。
培育綠色債券市場
其融資期限長、融資成本低的特征與綠色金融領域的投資項目相匹配
針對我國綠色金融市場的現狀,張紅力指出,目前我國的綠色融資主要依賴綠色信貸,其他綠色融資方式剛剛起步,規模較小,流動性較低,各項制度和規章也尚未建立,未來發揮多渠道融資能力的空間巨大。未來綠色金融將包括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碳金融等多種工具和渠道。
王景武在建議中強調,需要完善財稅支持政策,促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具體可以從綠色債券的發行、交易環節著手,研究和制定促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對綠色債券發行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貼息,調動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的積極性;對投資綠色債券的機構投資者免征企業所得稅,對投資綠色債券的個人投資者免征個人利息稅,鼓勵更多的投資者參與綠色債券投資。
綠色債券不同于綠色證券,它是將收益專款專用于綠色項目的債券。綠色債券可以由公司實體、中央和地方政府及開發銀行發行,并由機構投資者或散戶投資者購買。綠色債券能夠用較低的融資成本為綠色信貸和投資提供資金來源,并減少期限錯配的風險。2008年世界銀行發行了世界上第一只綠色債券。目前在國際市場中,綠色債券已經成為一個成熟的綠色金融產品,其融資期限長、融資成本低的特征與綠色金融領域的投資項目相匹配,因此受到投資者和項目融資者的青睞。
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遙介紹,中國相關的綠色債券剛剛起步并迅速發展。國際金融公司(IFC)在2014年發行了世界上第一筆人民幣綠色債券。今年1月,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分別獲準發行不超過500億元人民幣額度的綠色金融債,這標志著中國國內債券市場的綠色債券發行正式啟動。
王遙指出,因技術相對不成熟和前期投資較大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