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 2評論 | 3340查看 | 2015-10-16 09:15:00
隨著能源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其中的核心環節能源價格改革也進入攻堅期。10月15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為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的價格改革劃定了清晰的時間表。
意見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逐步覆蓋各省級電網,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
針對電力領域,意見提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推進電力等能源價格改革,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單獨核定輸配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由市場形成。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合理制定電網輸配價格。
這一表述,與今年3月下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下稱9號文)完全契合。9號文是指導當前正在進行的電力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關鍵是有了時間表,這是最核心的,以往的改革都是有基本原則,但沒有時間表。”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澎湃新聞評價稱。正如林伯強所說,在中國此前十余年的電力體制改革中,曾出臺過許多具備清晰改革目標的文件,但在具體執行中,往往因不斷地設置“試點”、沒有時間表而無限期延后甚至最終流產。
林伯強稱,價格改革往往最為艱難。從現在到2020年的時間還相對寬裕,但到2017年只剩下2年時間,若能真正完成,無疑是巨大的進步,但在具體實施中,困難還很多。“但是意見中也作了一個注腳,基本放開,究竟怎樣算基本放開?這個度如何把握?”
意見還提出,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逐步覆蓋到各省級電網,科學核定電網企業準許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改變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模式,逐步形成規則明晰、水平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獨立輸配電價體系。在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之前,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標桿電價體系,使電力價格更好反映市場需求和成本變化。
目前,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已從深圳擴大到蒙西、安徽、湖北、寧夏、云南、貴州六省。就在此前兩周,國家發改委密集批復了貴州、云南和蒙西三地電價改革試點的相關請示。根據意見,試點還將繼續擴圍,輸配電價改革也將繼續提速。
對此,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韓文科對澎湃新聞稱,試點肯定會繼續擴展,“這些試點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試點,本身就是帶有推廣性質的。”對于時間上的緊迫性,韓文科說,既然整個頂層設計的要求是2017年放開,能源領域的價改就要在這個時間之前實現。
另有電力專家對澎湃新聞提出,在煤電價格聯動尚未有效運轉的情況下,電力改革面臨的情況更復雜、阻礙也更大。韓文科認為,意見中“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表述,意味著改革之后的煤電聯動將會有別于此前的機制設計。
據澎湃新聞了解,9號文的六個核心配套文件,即《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發布在即。
油氣價格改革最大障礙在于既得利益者
針對油氣領域價格改革,《意見》提到,會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盡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
目前,國內成品油價格根據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變化每10個工作日調整一次,當調價幅度低于50元/噸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也就是說,和國際油價掛鉤,但無法體現國內供需關系。
“放開成品油價格后,意味著國家不再有一個基準價,而是由上游生產企業、下游煉化企業等供需關系決定價格,這對于中國的汽柴油市場發展來說是一種推進。”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陳占明告訴澎湃新聞。
相較于成品油成熟的定價機制,國內天然氣定價采取的是凈回值法。具體來說,天然氣的銷售價格與可替代能源價格(前提是可替代能源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掛鉤,在此基礎上倒扣輸配費用回推天然氣各供應環節的價格。
此前,國家雖然對天然氣價格進行多次改革,但仍無市場化可言。甚至有分析師認為,當前國內的天然氣已基本喪失經濟性。這與中國提倡清潔能源利用的規劃不符,也與國家期待提高天然氣應用、提高一次能源消費占比的愿景相背離。
“從今年上半年中國的天然氣使用增速來看,是歷史最低的水平,只有3%-4%。出于清潔能源使用和環境保護的考慮,對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有利于提高國內天然氣的使用率。”安迅思燃氣產業鏈總監黃慶告訴澎湃新聞。
在陳占明看來,由于當前國際油價整體處在低位,在此時進行成品油價格調整,可以起到一定的緩沖,對國內消費者來說不會感受到太大壓力。但天然氣價格此前存在進口成本高于銷售價格的問題,因此在調整后,短期內對于消費者來說并不是一個利好。
“國家層面是希望盡快在油氣領域引入競爭,讓市場來主導油氣價格。而推進市場化的最大阻礙可能會來自既得利益者。特別是像‘三桶油”等國有企業,他們擁有從上游開采到下游煉化的一體化產業,對于他們來說,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會觸碰到他們的利益。”陳占明說。
通過完善服務價格政策,逐步實現環境領域的價格到位
在環境領域,北京大學環境學院E20聯合研究院副院長薛濤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國家重視環境領域的發展,將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列為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方向之一,該《意見》中提到的內容基本已在研究制定或推進實施中。
薛濤稱,由于環境領域基本上屬于公共事業,其不存在所謂的價格機制。比如,水價并不像煤價等存在完全由市場來定價的情況,基本上是盡量讓收取的費用能完全覆蓋掉其全成本即可。而當前環境領域價格到位的比例僅50%左右,預計到2020年環境領域的平均成本將會上漲一倍,環境領域價格的將逐步實現到位。
比如在水價方面,薛濤稱,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提高是一個大的趨勢。因目前的水價包括供水水價、污水處理費用和水資源費等,未來水價將會有一波的漲價潮,這波漲價潮將會逐漸在一、二、三線城市間鋪開。
《意見》提到,合理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于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處理企業撥付的處理服務費用與污水處理效果掛鉤調整機制,對污水處理資源化利用實行鼓勵性價格政策。薛濤稱,早在2015年年初,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門就聯合下發《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提高污水處理費。其中規定,2016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等。而這個價格也僅僅能夠覆蓋掉一定條件下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費,將來可能還會有更進一步的調整。
此外,《意見》還提出,通過環保稅收和環保收費相結合來提高企業主動治污的積極性,不過現在暫未有確定消息說環境稅什么時候進行開征,雖然環境稅征收可能還需要時間,但是一個發展的大方向。
薛濤稱,在這些政策實施過程中,可能不會很容易。因為環境領域有一些大量的通過中央財政支付轉移資金的項目,有時地方政府的價格調整不到位的話,還需中央財政進行支付。但《意見》中沒有提到關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事情,如果有這個的話,實現環境領域價格到位的力度可能會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