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本網記者Crystal | 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網 | 0評論 | 4418查看 | 2015-03-29 19:44:00
CSPPLAZA光熱發電網訊:國家發改委日前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的通知》,就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作出安排,其中太陽能工業熱利用改造被列入選項范圍,這意味著獲得批準的太陽能熱利用項目將可以享受到中央預算內投資的補助扶持。
具體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發展改革委,相關省(區、市)經信委(經委、工信廳):
2015年是“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為切實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節能環保產業,加快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現就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不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下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發展改革會議精神,強化政府推進節能減排、生態環保的主導作用,突出重點,加大對生態文明、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環境保護重點示范和重大工程的投入,推動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努力提高節能環保技術裝備水平。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作用,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節能減排工程建設,使節能環保成為帶動社會投資的重要力量。加快簡政放權步伐,本著權利和責任同步下放原則,進一步簡化程序,除極少數資金由我委直接安排到項目外,擴大打捆下達投資計劃范圍,具體項目安排權限下放到省級發展改革委,采取報備方式。
二、安排原則
(一)規劃優先。優先安排“十二五”節能減排規劃、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重點工程項目。
(二)示范引領。與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海水及苦咸水淡化示范等相銜接,重點支持能夠有效推動示范試點工作,在全國或當地具有較強輻射引領作用的項目。
(三)注重實效。注重項目實施的節能、節水、節材、減污效果,注重提高節能環保技術水平,加大對有助于推動實現本地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項目的支持力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對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困難較大的欠發達地區予以適當照顧。
(四)條件具備。承擔項目單位綜合實力較強,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土地、規劃、環評、能評、資金等前期工作落實,配套條件較好,能夠保證在2015年開工建設。
(五)加強監管。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項目監管,督促項目建設進度,并按照我委統一要求定期上報項目建設進展情況。我委將運用專項稽查、委托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各地分解、執行國家投資計劃以及重大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三、選項范圍
(一)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重大項目
1、節能重點工程。年節約標準煤2000噸以上的燃煤鍋爐節能環保提升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項目,重大、關鍵節能技術與產品規模化生產和應用示范。
2、循環經濟示范。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項目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化示范(“城市礦產”開發示范項目,國家再制造試點和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內的示范項目,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示范項目)。
3、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兩批43個示范基地和50家骨干企業產生量大、利用難度大、具有區域集散特點的示范項目。
4、海水及苦咸水淡化重大示范。包括重點領域海水淡化應用,沿海地區和海島海水淡化利用,新能源海水淡化,海水淡化裝備制造等。
(二)重大環境治理工程
1、大氣霧霾綜合防治工程。重點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高效除塵,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抑制等項目,燃煤鍋爐節能環保提升項目,潔凈煤配售、供應體系建設。
2、秸稈綜合利用項目。重點安排京津冀及周邊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秸稈利用項目。
3、重金屬污染治理工程。重點支持經國務院同意的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中的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優先支持選擇專業環保公司采用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式的項目。
4、重點流域工業點源治理和清潔生產示范。擇優支持丹江口庫區及南水北調中線、黃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中通過清潔生產改造進行深度治理的項目。除農業以外的清潔生產示范項目。
(三)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中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
1、節能技術裝備。高效電動機及其控制系統、高效燃燒及換熱系統、余熱余壓利用及傳熱系統等節能技術、產品、裝備、核心材料、零部件產業化生產項目。
2、環保技術裝備。細微粉塵控制、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及高濃度有機廢水治理、污泥處理處置、垃圾處理等環保技術裝備,機動車尾氣治理裝備和除塵纖維及濾料、高效膜材料等產業化項目。
3、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裝備。再制造技術裝備產業化,稀貴金屬精細分離提純、廢電池全組分回收利用、廢舊熒光燈回收處理利用等裝備,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產業化示范(僅限民政部門開展社會家庭廢舊衣物回收利用工作配套的再生加工項目)。
選項范圍具體內容和要求見附件1。
四、投資規模、下達方式及補助比例
(一)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重大項目
1、生態文明先行示范省。擬安排江西省、貴州省、云南省、福建省(含廈門市)、青海省5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省中央預算內投資共計13億元,采取打捆下達計劃方式。
2、完成節能目標特別困難地區。擬安排海南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中央預算內投資共計6億元,采取打捆下達計劃方式。上述地區安排節能重點工程的投資應不少于40%。
3、其他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擬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26億元,支持其他地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農墾總局)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采取打捆下達計劃方式。有第一批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地區,安排試點市縣項目的投資不少于本地區投資規模的30%。
補助標準:原則上按東、中、西部地區分別不超過8%、10%、12%,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上限為1000萬元進行控制。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政策地區的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項目,補助標準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二)重大環境治理工程
1、大氣霧霾綜合防治工程。擬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5億元,支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山東省大氣污染治理項目,采取打捆下達計劃方式。
補助標準:非電行業大氣環境治理項目(鋼鐵、水泥、有色、平板玻璃等脫硫脫硝高效除塵,石化行業和加油站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抑制等)按不超過15%,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3000萬元控制;其余項目原則上按東、中、西部地區分別不超過8%、10%、12%,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為1000萬元進行控制。
2、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擬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0億元,支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山東省、黑龍江省、西藏自治區等地區,采取打捆下達計劃方式。
補助標準:原則上按東、中、西部地區分別不超過8%、10%、12%,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上限為1000萬元進行控制。西藏自治區項目按相關規定執行。
3、重金屬污染治理工程。擬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5億元,支持湖南省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方案內項目;江西省贛州市、甘肅省白銀市,以及云南省、貴州省確定的1個重點市的歷史遺留污染治理項目。由地方申報具體項目,我委(環資司)函復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我委下達具體項目投資計劃。
補助標準:對原責任主體屬于地方企業的歷史遺留污染治理項目,按不超過總投資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