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威海網 | 0評論 | 2976查看 | 2014-12-22 10:02:00
記者近日獲悉,威海市日前下發《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到“十二五”末,威海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同時,自2015年開始,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應按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要求設計。
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方面,《意見》要求“十二五”期間基本完成具備改造價值的城鎮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50萬平方米以上,縣級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要率先完成節能改造。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具備改造價值的城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方面,《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推廣應用太陽能光熱,城鎮應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達到60%以上。《意見》對供熱計量改革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方面提出要求,“十二五”期間,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筑,符合條件的全部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并實行計量收費。
自2015年起,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星級設計標準。在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方面,自2015年起,威海市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應按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要求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