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 0評論 | 4679查看 | 2014-04-15 10:15:00
近年來,可再生能源補貼讓歐洲“進退兩難”。歐盟國家本是全球多國效仿的綠色能源典范,但近年來在經濟增長疲軟的背景下,補貼政策的爭議性日益凸現。
4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新規,宣布逐步取消對太陽能、風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國家補貼。然而有分析認為,歐盟委員會頒布的新規是“屈從于”來自德國的壓力,新規將為德國可再生能源法案的通過及實施掃清障礙。
補貼政策弊端逐漸顯現
傳統能源匱乏的歐盟向來重視發展可再生能源。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市場競爭力,降低碳排放,減少氣候變化對環境的威脅,歐盟國家出臺了多種補貼政策對可再生能源予以扶持。早在2001年,歐盟就通過立法,推廣可再生能源發電。此后,歐盟還于2009年4月通過了新的可再生能源立法,把擴大可再生能源使用的總目標分配到各成員國頭上。鑒于可再生能源生產成本較高,難與傳統能源同臺競爭,歐盟國家普遍動用補貼手段予以扶持。
歐盟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政策在行業發展初期有效的提振了投資者和相關企業的信心,得益于政策扶持,不少歐洲企業在風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領域掌握著前沿技術,成為行業的佼佼者。但是,歐盟及其成員國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做法也遭到了質疑,被認為妨礙了市場競爭。而且,在歐洲經濟不景氣的背景下,大多數歐盟成員國不再像從前那樣“擁護”可再生能源補貼政策。例如,捷克自2014年初開始就不再對新的太陽能和生物沼氣電站進行補貼。
近期,歐委會也曾指出,歐盟可再生能源的投資成本已經下降,因此政府現在可以減少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
新規7月1日正式生效
4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新規,逐步取消對太陽能、風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國家補貼。新規則更傾向于讓市場占據主導地位,以試圖降低電價,增強可再生能源產業本身的競爭力。
歐盟委員會指出,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成本已經大幅下降,歐盟范圍內對可再生能源普遍實施補貼的制度“造成了市場的亂象,增加了消費者的支出”。歐盟委員會負責競爭事務的專員喬阿奎·阿爾穆尼亞表示,歐盟擬定這一新規定是為了結束造成市場亂象及高電價的不恰當“非法”補貼。
根據新規,歐盟所有28個成員國都需要逐步取消對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特別補貼政策,以確保“更具成本效益的”可再生能源發展。
據悉,這一新規將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且自2017年起,所有的歐盟成員國都將被強制限制對可再生能源產業進行補貼。而在此之前的2015年、2016年兩年時間內,則只是新規的試行階段。
然而,歐盟的新規中也設定了一些特例,例如,歐盟范圍內一些小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如生產在屋頂安裝的太陽能電池板的產業,就不受縮減及取消補貼的限制。此外,一些能源密集型產業也不受新規限制,歐委會指出,這是為了保證這些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遭到環保組織尖銳批評
有分析認為,歐盟新規是“屈從于”來自德國的壓力。德國此前已經公布了可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核心內容就是削減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
歐盟提出的新規遭到了環保組織的尖銳批評。一些環保組織擔憂,這將延遲歐洲邁向清潔能源的腳步。根據歐盟統計局(Eurostat)公布的數據,2011年歐盟可再生能源占據了能源總使用量的13%,2012年這一數字上升到了14.1%。而根據歐盟委員會此前曾公布的一份報告,歐盟有望在2020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占能源總使用量20%的目標,屆時這一比例預計為20.3%。
為了表示反對意見,還有環保人士在布魯塞爾歐盟總部外抗議示威。抗議者認為:“歐盟限制對可再生能源補貼的新規對綠色能源產業來說是一記重擊,對普通消費者來說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