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21日出臺階梯氣價指導意見,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氣價格保持基本穩定,但對少量高消費用戶超出基本需求部分將適度提價。具體方案及實施時間由各地通過聽證會等程序確定。下面轉發的是國家發改委網站刊出的相關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文部署各地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引導居民節約用氣,促進天然氣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
指導意見指出,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前提下,充分發揮階梯價格制度的調節作用,引導居民合理用氣。
指導意見明確,將居民用氣劃分為三檔,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第一、二、三檔氣價原則上按1:1.2:1.5左右的比價安排。各檔具體氣量和氣價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確定。
指導意見還明確,各地可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獨立采暖用氣分檔氣量和氣價的確定,應統籌考慮不同住房面積用氣數量差異,以及天然氣獨立采暖與集中供熱等不同方式、天然氣與電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銜接,著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積的采暖需求。
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氣城市均應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調整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階梯價格制度;已實行階梯氣價的城市,要根據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
指導意見強調,各地在制定居民階梯氣價具體方案時,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認真進行研究論證;方案形成后,應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進行價格聽證后實施。同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或設定減免優惠氣量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氣價調整而降低。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答記者問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居民階梯氣價政策,就有關情況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
問:為什么要推行居民階梯氣價政策?
答:天然氣是一種不可再生的清潔能源,我國天然氣人均資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國天然氣消費持續快速增長,國內天然氣產量已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2013年對外依存度已超過30%。但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用氣實行低價政策,一方面,居民氣價明顯低于工商業等其他用戶價格,交叉補貼現象嚴重。居民生活用氣具有不均衡的特點,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費了40%左右的居民氣量,導致用氣量越大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沒有體現公平負擔;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戶過度消費天然氣。用氣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費了近20%的居民氣量,特別是加大了冬季用氣高峰時調峰保供的壓力。
階梯氣價制度是將用氣量劃分為若干階梯,實行不同的價格。用氣量越大,超過基本用氣需求的部分,氣價越高。這項制度是在保障絕大多數居民生活用氣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與傳統的單一氣價相比,階梯氣價可以更好地兼顧效率與公平。近年來,河南、江蘇、湖南等地部分城市的實踐證明,階梯氣價在引導節約用氣、緩解供氣壓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因此,為鼓勵居民節約用氣,公平負擔,促進天然氣市場可持續健康發展,有必要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健全居民階梯氣價制度。
問:如何確定各檔氣量和氣價?
答:《指導意見》對各檔氣量和氣價的確定作了原則性規定。階梯氣價分為三檔,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
各檔氣價實行超額累進加價。根據不同階梯的保障功能,第一檔氣價按基本補償供氣成本的原則確定,并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第二檔氣價按合理補償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第三檔氣價要充分體現天然氣資源稀缺程度,能夠抑制過度消費。原則上,第一、二、三檔氣價按1:1.2:1.5的比價安排。
根據現行價格管理權限,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管理。《指導意見》只提出了居民階梯氣價制度的總體框架,由地方政府結合當地自然地理環境、經濟發展和居民用氣特點,制定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問:對居民獨立采暖用氣是如何考慮的?
答:我國幅員遼闊,南北方溫差較大,目前有供暖設施的主要是北方及高寒地區,但獨立采暖用氣情況差異較大,因此《指導意見》沒有對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定統一的政策,由各地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即區分獨立采暖用氣用戶和非獨立采暖用戶制定兩套不同的階梯價格制度;也可以綜合考慮采暖用氣和非采暖用氣情況,將獨立采暖用氣納入統一階梯價格制度。
確定獨立采暖用氣分檔氣量和氣價時,應統籌考慮不同住房面積用氣數量差異,以及天然氣獨立采暖與集中供熱等不同方式(以煤炭為燃料集中供熱的,應考慮煤炭的環境成本)、天然氣與電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銜接,著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積的采暖需求,對超出基本住房面積特別是大戶型住房的獨立采暖用戶,應負擔更多的成本。
問:推行居民階梯氣價制度有無具體時間表?
答: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健全能源節約集約使用制度,居民階梯氣價制度是促進節約用氣的重要措施。《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氣城市均應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調整居民生活用氣銷售價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階梯價格制度;已實行階梯氣價的城市,要根據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
問:實行階梯氣價對居民用氣支出有什么影響?
答:實行居民階梯氣價政策,對不同家庭的影響有所不同。按照國家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總體安排,2014年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國產陸上天然氣和進口管道天然氣供居民的門站價格將繼續保持穩定,這樣,絕大多數城市的居民用氣一檔氣價可以保持不變。由于第一檔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這就意味著80%的居民家庭不會因階梯氣價政策的實施受到影響,不會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檔用氣范圍內的氣量部分,支出不會增加,超出第一檔的氣量部分,支出才會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檔氣價差距不大,對這些家庭的影響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氣量大,支出會相對多一些。這也符合公平負擔的原則。
問:對人口較多家庭和低收入群體是怎么考慮的?
答:居民階梯氣價政策的實施對象是居民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一個氣表對應一戶居民。對單個居民用戶或單個氣表對應家庭居民人數較多的問題,目前已經實行階梯氣價的部分城市積累了一些很好的經驗,各地可以借鑒這些城市的做法,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研究妥善解決的辦法。
由于第一檔氣量覆蓋了80%的居民家庭,低收入家庭總體上不會增加生活支出,即便如此,國家仍要求各地在建立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工作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或設定減免優惠氣量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響。
問:實行居民階梯氣價后燃氣企業增加的收入如何使用?
答:實行居民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