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新能源院宿州熱電基于熔鹽儲熱的煤電靈活性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應用工程施工公開招標項目發布中標候選人公示,第一中標候選人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安徽電力建設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據招標公告,該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以宿州熱電350MW超臨界燃煤汽輪發電機組為基礎,開展熔鹽儲能在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及深度調峰中的應用研究。通過大容量熔鹽儲能系統,采用抽汽加熱熔鹽的技術路線,實現熱電聯產機組熱電解耦及深度調峰運行靈活性的要求。招標范圍為除樁基和熔鹽儲熱島以外工程的總包工程。
公告原文如下:
新能源院宿州熱電基于熔鹽儲熱的煤電靈活性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應用工程施工公開招標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新能源院宿州熱電基于熔鹽儲熱的煤電靈活性關鍵技術研究及示范應用工程施工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240202228001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240202228001
二、評標情況
評標委員會共7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系項目經理:
姓名:王雪松電話:010-57337278
郵箱:12095849@chnenergy.com.cn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10-58132372
(3)為規范招投標環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