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阿里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辦就阿里地區2024年清潔能源保供項目風電、光伏發電、光熱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光伏6萬kW(配置20%全容量、時長4小時構網型儲能),風電10萬kW(配置20%全容量、時長4小時構網型儲能),光熱10萬k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6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阿里地區噶爾縣光伏+儲能項目(光伏一標段);
(002)阿里地區噶爾縣光伏-儲能項目(光伏二標段);
(003)阿里地區爾縣風電+儲能項目(風電一標段);
(004)阿里地區普蘭縣風電+儲能項目(風電二標段);
(005)阿里地區光熱發電項目(光熱發電一標段);
(006)阿里地區光熱發電項目(光熱發電二標段)。
注: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6(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1-4標段最多允許中標1(具體數量)個標段(若投標人中兩個及以上標段,需現場選擇一個標段,放棄其他標段并出具相關情況說明,因此需各申報單位攜帶單位公章至開標現場)。5-6標段可以中標2(具體數量)個標段。
該項目接受聯合體競配:若出現聯合體投標情形,由牽頭人遞交投標文件,開標現場以聯合體協議為準(聯合體協議需附至申報文件中)。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主體。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企業,不得同時參與競爭性配置。
3.申報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或未受到相關行政處罰,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申報企業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申報資格被暫停或取消等狀態。
5.申報企業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具備電力開發、建設、運營等相關內容。
6.申報企業應具備一定新能源項目投資建設能力和業績,并承諾在項目全容量并網之前,投資主體不得變更權益資產所屬關系。
時間節點:
招標文件的獲取:從2024年04月24日10時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6時30分
招標文件遞交截止/開標時間:2024年05月10日10時00分
開標地點:拉薩市城關區曲米路仁欽蔡公館4棟4204。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