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CSPPLAZA平臺會員單位——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首航高科)發公告稱,近日,首航高科和中國電建集團四川工程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與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簽訂《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熱儲能新能源”一體化基地項目-標段七:100MW光熱項目PC總承包合同》。
合同約定乙方為甲方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熱儲能新能源”一體化基地項目-標段七:100MW光熱項目PC總承包項目的總承包建設方等,合同總金額為12.6億元。
本次簽訂的光熱項目屬于公司的主營業務,本合同的簽訂是新能源光熱發電市場對公司技術、核心設備以及總包能力的認可。且該項目是國家風光熱(儲)一體化大基地項目,合同執行有利于以光熱熔鹽作為儲能端的多能互補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規模化推進。本合同的簽訂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熱發電市場的核心競爭力,對公司中長期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熱儲能新能源”一體化基地項目場址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縣,項目總占地面積約44600畝。項目工程內容包括100MW塔式熔鹽太陽能熱發電站和900MW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1GW,其中100MW太陽能熱發電站項目位于1#場址,占地面積15800畝,位于精河縣五臺鎮國道G30以北。
場址不涉及國土,林業等限制性因素,現狀均為未利用地。場址附近有國道G30路過,進場現有公路與附近縣道或省道相連,交通較便利。項目建成后,1#升壓站接入375MW光伏裝機容量和100MW光熱裝機容量,擬通過1回220kV架空線路接入博樂賽里木750kV變電站(具體以最終電力系統接入批復為準)。
據此前公告,首航高科工作范圍為除全階段工程勘察設計標段以外與項目有關的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設備材料監造、運輸(含二次倒運)、建筑(包括通水、通電、通路、通訊、通氣及場地平整等)、測量、制造、裝配、安裝、檢驗與檢測、代保管、調試等工作。本工程計劃2024年12月30日前并網發電。
公告原文如下:
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近日,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電建集團四川工程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以下簡稱“公司”或“乙方”)與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簽訂《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熱儲能新能源”一體化基地項目-標段七:100MW光熱項目PC總承包合同》。合同約定乙方為甲方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熱儲能新能源”一體化基地項目-標段七:100MW光熱項目PC總承包項目的總承包建設方等。
本合同屬于公司日常性經營行為,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本合同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后簽訂。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對手方介紹
1、公司名稱: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孫大勇;
3、注冊地址: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縣城鎮和平西路8號三樓303室;
4、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5、甲方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6、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甲方與本公司未發生類似業務;
7、履約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對方是大型綜合公司,信譽優良,具有較好的履約能力。
二、合同主要內容
1、合同標的:精河新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光熱儲能新能源”一體化基地項目-標段七:100MW光熱項目PC總承包;
2、合同總金額(含稅):人民幣1,259,500,0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拾
貳億伍仟玖佰伍拾萬元整);
3、結算方式:分階段按比例結款。
4、生效條件:本合同協議書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協議書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各方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義務并支付完合同費用后,合同自動終止。
6、違約條款
(1)設備性能不達標,按實際損失賠償。工程質量不能達到質量要求的,乙方應無條件返工、整改,直至通過驗收為止,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經兩次驗收,工程質量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除按未達合格工程項目造價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之外,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未選擇解除合同的,同時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完成,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工期延誤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甲方要求進行修復的,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完成,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及時對其所屬勞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與管理,按規定提供并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如乙方產生安全事故或因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被相關部門處罰的,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賠償、行政罰款以及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與此同時,乙方負責按照有關部門及甲方、監理人要求無條件進行整改,如因此造成停工的,乙方負責積極協調、整改至符合開工條件,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進場一個月內,應當將勞動保險及民工工資保證金交納完畢;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拖欠民工工資,每次付款前乙方須提供應付工人工資名單,付款后7天內提供所有工人工資已結清證明,否則,甲方有權暫緩付款,且乙方允許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民工工資并代為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出現民工討要工資或聚集項目部等對甲方有負面影響的事件或行為,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期限內消除影響并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5)乙方如違反招投標文件所設置的其他要求或所做的承諾的情形,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按專用合同條款7.5.2執行。違約金不足
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補足。
三、合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本次簽訂的光熱項目屬于公司的主營業務,本合同的簽訂是新能源光熱發電市場對公司技術、核心設備以及總包能力的認可。且該項目是國家風光熱(儲)一體化大基地項目,合同執行有利于以光熱熔鹽作為儲能端的多能互補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規模化推進。本合同的簽訂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熱發電市場的核心競爭力,對公司中長期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2、公司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資金、人員、技術和產能,能夠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
3、在合同生效后,根據該工程的進度安排交付設備和工程的實施,具體進度根據合同和技術協議約定時間履行。合同總金額(含稅)約占公司2022年度營業收入652,205,492.85元的193.11%,合同的執行將提升公司2023年、2024年的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
4、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不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對合同對方當事人形成依賴。
四、風險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較長,存在受不可抗力風險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風險。
2、合同貨款回收分階段按比例執行,由于履行周期較長,存在貨款回收緩慢的風險,敬請各位投資者注意風險。
3、鋼材、玻璃是公司產品的主要原材料,本合同履行周期和產品生產周期較長,營業成本受到生產周期內鋼材和玻璃價格變動的影響。原材料的價格波動
對公司的毛利額可能會產生有利的影響,也可能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而使得公司面臨原材料價格波動導致毛利率波動的風險。
五、合同審議程序
本合同屬于公司日常性經營行為,無需本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也不需獨立董事和律師發表意見。
六、備查文件
1、各方簽訂的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