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是人為設計的市場,必須回歸經濟學的理論源頭并深入理解價格與價值的區別與聯系。應尊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價值規律,深入開展面向新型電力系統的電能價值規律研究。如此,才能推動加強市場機制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讓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起到決定性作用。
日前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會議指出,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的新型電力系統,更好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會議強調,要科學合理設計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路徑,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礎上,有計劃分步驟逐步降低傳統能源比重。要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推動加強電力技術創新、市場機制創新、商業模式創新。要推動有效市場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做好電力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此次會議為未來一個時期內的新型電力市場建設確定了主要任務。
新型電力系統面臨電源結構的重大調整,其內容包括淘汰和改造現有化石能源發電機組、新建配備CCUS(碳捕獲、利用與封存)裝置的化石能源發電機組和提高清潔能源,特別是風、光等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等。由于新型電力系統包括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出力具有極強的不確定性,在進行電網規劃、運行決策時要確保系統能夠適應各種可再生能源的出力場景。此外,還應維持系統備用、調頻能力、慣性水平、安全穩定裕度等,以確保安全可靠運行,并有足夠的靈活性資源提供調峰和各種輔助服務。這些問題給電力定價和電力市場設計帶來重大挑戰。
市場機制可以概括為“供需決定價格,價格引導供需”,電價形成機制是電力市場建設的關鍵。由于電價政策的復雜性、電力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以及電力產品的公共性,電價牽一發而動全身,構成復雜而且與其他能源價格緊密相關,合理電價難以通過單一途徑來解決。電價理論是設計電價形成機制的基礎,其研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電能成本分析(或價值分析),二是電力市場中的電價如何形成。前者回答“合理電價應該是什么樣”的問題,后者回答“采用什么樣的市場機制來形成合理電價”的問題。
價值規律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商品價格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是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第一個對價值規律作出系統論述的,是西方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創立者亞當·斯密。他在《國富論》一書的第1篇第7章《論商品的自然價格和市場價格》中,論述了自然價格與市場價格的關系,指出市場價格會受供求影響而上下波動,但自然價格起著“中心價格”的作用。各種意外因素會將商品的市場價格抬到自然價格以上或強抑到自然價格之下,但不管有什么障礙,市場價格終究會趨向于接近自然價格。亞當·斯密所說的自然價格即本文所說的價值。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認為,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交換要以價值量為基礎,實行等價交換。在我國,新中國第一代經濟學家們都非常重視價值規律的研究與應用。
商品的價值量是由一定數量的貨幣表現出來的。表現商品價值的貨幣額就是商品的價格。在市場上,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價格,同一種商品的價格也經常處于上漲和下跌的變動之中。但是,通過認真觀察不難發現,這種變動是有一定界限的。通過對這些現象的深入分析可以發現,在令人眼花繚亂的價格運動背后,有一個規律在起著支配作用。這個規律通過商品的供求關系、市場競爭等一系列中介機制左右著價格的運動,調節著社會生產。這個規律就是價值規律。對于市場經濟中的各種紛繁復雜的現象,只有依據這個規律才能作岀合理解釋。
電力市場是人為設計的市場,是人類所創造的新生事物,必須回歸經濟學的理論源頭并結合新型電力系統的技術特點進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才能找到切實可行的市場化改革之路。
由于物理上的無差異性,以及復雜物理網絡(電力系統)的存在,電能成為世界上最復雜的商品之一。“一滴水中見大海”,1度電的成本中體現了整個電力系統的成本。除特殊情況外,電力負荷無法由單個電源提供,因此也無法確定其準確的成本構成。電能的價值必須放在整個電力系統中考慮,而且不同類型的電源在電力系統中的價值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性,是客觀存在的,也是可以量化評估的。電力定價和電力市場設計應以對電能價值規律的深入分析為基礎,并建立基于電力系統優化規劃、優化運行原理的數學模型。這是一個規模龐大且復雜的系統優化問題,其理論基礎是微觀經濟學中有關生產成本的理論和相關的數學優化理論,特別是數學優化中的對偶優化原理,這些理論與有限資源影子價格密切相關。電能成本問題的研究可分為短期成本分析與長期成本分析。電能短期成本分析的核心是電力系統運行優化,重點是形成與電能量有關的價格;電能長期成本分析的核心是電力系統優化規劃,重點是形成與發輸電容量有關的價格。
實時電價是基于經典微觀經濟學中的“社會福利最大化”原理形成的,在實際電力市場中一般由安全約束機組組合、安全約束經濟調度等短期運行優化模型的拉格朗日乘子求出。對于安全約束機組組合和安全約束經濟調度模型,盡管在電力市場環境下需要采用這兩個模型計算出實時電價或現貨價格,但二者也適用于傳統壟斷模式下的電力系統優化調度。電力市場設計與運營的目標易被誤認為是實現電力系統的經濟調度,而忽視價值規律才是包括電力市場在內的所有市場價格形成的基礎和市場經濟運行的核心,而此時兩個模型應被看作價值分析模型而非傳統的優化調度模型。
在新能源大規模接入的背景下,由于新型電力系統的運行機理和穩定特性更加復雜,電能價值將更加復雜。除了傳統電力系統的容量價值、電量價值,電能還具有靈活性、安全性和韌性等多種不同價值,使得問題更加復雜。“同質同價”是市場中商品定價的基本原則,因此研究電能價值問題前,應先對電能商品的品質問題進行研究。我們常說的電能的同質性是從物理學意義上來說的,而電力市場中所交易商品的品質是從電力系統調度運行的角度來說的。由于電能難以大量儲存,發、用功率必須實時平衡,考慮到對電力系統調度運行和功率平衡的影響,電能商品的品質應從波動性、可控性、隨機性3個維度進行衡量。其中,波動性是指功率相對于自身容量的變化幅度;可控性是指功率在一定范圍內自由調節的難易程度;隨機性與可控性有一定的關聯,隨機性大的電源或負荷一定難于控制,而隨機性小的電源或負荷可能易于控制,比如可靈活調節的資源也可能難于控制,比如功率相對固定的資源。應通過電價形成機制的設計,使市場交易結果符合“高質高價、低質低價”的規律。新型電力系統中的電能價值分析也需建立在電力系統優化規劃、優化運行的數學模型基礎之上。
在經濟學理論中,價格與價值是不同的概念。與價值理論相比,價格理論是抽象層次較低的一種理論,要解決的是生產什么、生產多少、如何生產和為誰生產即產品如何分配的問題,這些問題都是和價格密切相關的,本質是一種實證硏究。但是,價格理論不能用于揭示經濟現象背后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對這種本質關系的揭示需要較高抽象層次的理論。經濟學家按照自己的立場、哲學觀點,透過紛紜復雜的經濟現象把握更深一層的經濟關系,抽象出說明這種更深一層關系的價值理論。電力行業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國有資產為主體,是國民經濟發展中最重要的基礎能源產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電力市場改革,與西方自由市場經濟國家的起點不同、終點不同,因此,在價值規律上也有本質差異。只有深入理解價格與價值的區別與聯系,尊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價值規律,深入開展面向新型電力系統的電能價值規律研究,才能推動加強市場機制創新、商業模式創新,讓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注:作者陳皓勇,系華南理工大學電力經濟與電力市場研究所所長、發展中國家工程科技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