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熱發電是通過聚集太陽能加熱工質驅動汽輪機發電的技術,兼具調峰電源和儲能雙重功能,是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傳統能源的有效手段。青海太陽能資源豐富,太陽能年總輻射量達5800至7400兆焦/平方米,位居全國第二;可用于新能源開發的荒漠化土地約10萬平方公里,特別是柴達木盆地土地較為平整,光熱發電關鍵材料熔鹽資源居全國首位,發展光熱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
截至2022年底,全國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共計建成67萬千瓦,青海21萬千瓦位居全國首位(與甘肅并列),其中海西州16萬千瓦、海南州5萬千瓦。建成了我國首座核心技術全部國產化的大型商業塔式光熱發電項目,填補塔式光熱發電技術空白。2021年、2022年國家分別印發了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清單,累計安排光熱151萬千瓦,其中青海80萬千瓦,居全國首位。總體來看,青海光熱發展在全國暫處于領先地位。
2023年,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關于推動光熱發電規模化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3〕28號),要求內蒙古、甘肅、青海、新疆等光熱發電重點省份要積極推進光熱發電項目規劃建設,在本地新能源基地建設中同步推動光熱發電項目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為積極響應國家要求,緩解省內夜間缺電現狀,青海省能源局會同相關部門近期制定印發了《關于推動“十四五”光熱發電項目規模化發展的通知》,從規劃布局、競爭配置、要素保障、電價支持、參與市場、項目管理、調度運營、生態效率八個方面對省內光熱規模化發展作出了制度化安排。
下一步,青海省能源局將嚴格落實光熱政策要求,統籌協調光熱與光伏發電規劃布局,合理預留、布局光熱場址;組織競爭配置一批光熱一體化項目,推動光熱“十四五”規模化發展,促進光熱發電成本降低;充分發揮光熱電站作用,進一步緩解省內缺電、調峰能力不足的問題,提高新能源利用比率,助力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