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發改委下發關于印發《2023年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2023年新增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項目建設規模573.5萬千瓦,其中保障性并網項目建設規模373萬千瓦、市場化并網項目建設規模200.5萬千瓦。
保障性并網項目包含風電60萬千瓦、光伏278萬千瓦、光熱35萬千瓦(其中拉薩市15萬千瓦、那曲市20萬千瓦,詳見下表),純光伏配置最低儲能規模144.4萬千瓦時。其中,保供光伏項目135萬千瓦(配套儲能不低于108萬千瓦時)。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門按照年度建設規模組織開展競爭性配置。
圖:拉薩市相關項目
圖:那曲市相關項目
按照通知要求,保障性并網項目中,保供光伏項目135萬千瓦+儲能108萬千瓦時于2023年10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網投運,其余光伏項目35.5萬千瓦+儲能28.4萬千瓦時于2023年12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網投運;光熱、風電及其配套光伏項目202.5萬千瓦于2024年10月底前全容量同步并網投運。
市場化并網項目包括基地配套新能源項目115萬千瓦(金上基地70萬千瓦、雅中基地45萬千瓦)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85.5萬千瓦(礦山用電、制氧制氫用電、清潔供暖等新增負荷),其中包含光熱4萬千瓦(位于日喀則市)。
市場化并網項目與配套儲能設施、自帶負荷應同步建成投產。
通知指出,按照“以源促網、以網保源”的思想,推動西藏新型電力系統示范區建設,通過合理布局風電、光伏、光熱以及儲能項目,持續督促電網企業加強電網建設,解決通道“卡脖子”問題,確保保障性并網項目“能并盡并、能發早發”。積極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多能互補基地等市場化項目開發建設。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