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南網之后,國網的綠色電力交易細則也出來了!
5月25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正式下發!這是國網區域內第一份公開發布的綠電交易細則!
4月18日,北京交易中心曾收集了市場主體綠色電力交易意向。
今年2月份,南方區域各電力交易機構聯合編制印發《南方區域綠色電力交易規則(試行)》對以上問題進行了明確,并已于2月25日起實施。
根據《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國網與南網的區別在于:"e-交易”電力市場服務平臺作為綠色電力交易平臺,支撐綠色電力交易組織開展。
同時強調:無補貼項目優先參與綠電交易,交易電量不享受補貼!
綠色電力交易優先組織未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政策范圍內的風電和光伏電量(以下簡稱"無補貼新能源")參與交易;
已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政策范圍內的風電和光伏電量(以下簡稱"帶補貼新能源")可自愿參與綠色電力交易,其綠色電力交易電量不計入合理利用小時數,不領取補貼;分布式新能源可通過聚合的方式參與綠色電力交易。
用戶購電價格=綠色電力交易價格+輸配電價+輔助服務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其他內容,如關于綠色電力產品、綠色電力交易、綠色電力證書等名詞的定義,市場成員構成及其定義,跟南網細則基本相同,基本可以完全參考使用(將南網的相關機構名稱替換成國網就行)。復制下來,參考使用。
1、綠電交易流程
圖片來源于:國能小粵
1)綠色電力: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的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上網電量。
2)綠色電力交易:電力用戶或售電公司與綠色電力發電企業依據規則同步開展電力中長期交易和綠證認購交易的過程。在綠色電力供應范圍內,電力用戶或售電公司與綠色電力發電企業建立綠證認購關系,選擇通過電網企業供電的方式獲得綠色電力,屬于綠色電力交易范疇。
3)綠色電力證書:簡稱“綠證”,是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依據風電、光伏等綠色電力上網電量,通過國家能源局頒發的具有唯一代碼標識的電子憑證。
2、綠電交易市場成員
交易市場成員按照市場角色分為售電主體、購電主體、輸電主體和市場運營機構。
圖片來源于:國能小粵
1)售電主體:主要是符合綠證發放條件的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現階段主要是集中式陸上風電、光伏。根據市場建設發展需要,售電主體可逐步擴大至符合條件的水電企業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
2)購電主體:是電力用戶或售電公司,其中,售電公司參與綠色電力交易,應與有綠色電力需求的零售用戶建立明確的代理關系。電網企業落實國家保障性收購或代理購電政策的,可以作為購售電主體參與綠色電力交易。適時引入分布式電源、電動汽車、儲能等市場主體參與綠色電力交易。
3)輸電主體:為各省區省級電網企業,跨區跨省開展綠色電力交易的,輸電主體還包括南方電網超高壓輸電公司。電網企業應為綠色電力交易提供公平的報裝、計量、抄表、結算和收費等服務。
4)電力交易機構: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負責南方區域綠色電力交易組織和管理,負責南方區域綠證的劃轉、注銷和交易等工作,負責組織為南方區域市場主體提供綠色電力查證服務。南方區域各電力交易機構依據規則開展綠色電力交易。
5)電力調度機構: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安全約束條件,開展安全校核,合理安排運行方式,優先執行綠色電力交易合同。
6)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據南方區域綠色電力交易需要,會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向發電企業核發綠證。
3、綠電管理
交易細則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