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習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上宣布,中國將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加快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印發,明確了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的具體目標和實施路徑。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10月中下旬,內蒙古、甘肅、青海、寧夏4省區集中組織開工了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主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總規模近3000萬千瓦,拉開第一批裝機容量約1億千瓦項目開工序幕,以實際行動向世界展現我國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道路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雄心、決心。
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我國沙漠、戈壁、荒漠地區主要分布在新疆、內蒙古、青海、甘肅、寧夏、陜西等地區,面積廣闊,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技術可開發量占全國比重60%以上。充分發揮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建設條件好、受土地利用影響小的特點,結合電網與消納利用條件,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是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促進能源結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轉型的重要舉措。
實現生態、經濟、減碳多重效益
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力發展風電光伏項目,堅持規模化集約化開發、堅持多能互補生態融合發展、堅持示范引領,有利于加強土地、風能、太陽能等多種資源綜合利用,在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給能力、加大清潔低碳能源供應水平的同時,獲取顯著生態、經濟和減碳效益。
一是生態效益突出。通過“板上發電、板下種植、治沙改土、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多位一體循環發展模式,開展風電光伏治沙、防風、固草,系統保護和修復沙漠、戈壁、荒漠地區,改善當地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實現新能源與生態融合發展、友好發展。
二是經濟效益顯著。發揮西部北部地區風光資源優勢和沙漠、戈壁、荒漠地區未利用土地優勢,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通過輸電通道送到東中部地區,既能夠實現西部和東中部地區在土地資源、綠色能源和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優勢互補,又能夠促投資、穩增長,帶動西部地區當地產業發展,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三是減碳效益明顯。通過建設風電光伏大型基地項目,既有利于推動風電光伏大規模、高水平發展,還能夠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穩定優質的綠色電力支撐,推動我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完成“十四五”規劃任務。
有序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開工建設
為發揮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建設的規模化、集約化效應,保障項目協調推進的深度和力度,展現項目實施的效益和效果,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經統籌考慮各方面因素,確定了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規模約1億千瓦,主要分布在內蒙古、青海、甘肅、寧夏、陜西、新疆6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這些項目以風光資源為依托、以區域電網為支撐、以輸電通道為牽引、以高效消納為目標,統籌風光資源稟賦和消納條件,優化風電光伏布局和支撐調節電源,資源稟賦優越、建設條件成熟、消納市場落實,正按照“成熟一個、開工一個”的原則積極開工。
穩妥有力保障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組織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牽頭建立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庫,實施按月調度,及時掌握并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嚴格按要求完成基地項目建設,積極引導給予并網、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為保證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充分消納,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將指導各地和企業,做好新能源基地項目與輸電通道布局銜接,發揮存量火電、大型水電調節能力,著力提高外送通道中新能源電量占比,提升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開發和利用水平;切實解決好電力消納和電網穩定運行問題,大力發展抽水蓄能電站,推動火電靈活性改造,有序發展新型儲能,增強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保障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電力消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