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聯合印發《關于印發<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的通知(銀發〔2021〕96號)》。《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要以《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為基礎,結合各自領域綠色發展目標任務和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支持政策,加強宣傳引導,發揮好綠色債券對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支持作用,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毒G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共包含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和綠色服務六大產業。其中,在清潔能源產業部分,光熱發電設備制造及貿易活動被列入新能源與清潔能源裝備制造領域太陽能發電裝備制造項目;太陽能熱發電和太陽能熱利用設施被列入可再生能源設施建設與運營領域太陽能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項目;多能互補工程建設和運營項目、高效儲能設施建設和運營、分布式能源工程建設和運營則被列入清潔能源高效運行領域。
下為通知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上??偛?,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證監局;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證金融研究院,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國內綠色債券市場,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調結構、轉方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228號),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以《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為基礎,研究制定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綠色債券是指將募集資金專門用于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產業、綠色項目或綠色經濟活動,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并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但不限于綠色金融債券、綠色企業債券、綠色公司債券、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和綠色資產支持證券。
二、各相關單位要以《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為基礎,結合各自領域綠色發展目標任務和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和落實相關配套支持政策,加強宣傳引導,發揮好綠色債券對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支持作用,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
三、做好《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與《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39號公布)、《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發改辦財金〔2015〕3504號文印發)的銜接。對于《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發布前已處于存續期或已核準、已完成注冊程序的債券,在綠色債券認定和資金投向上仍按照《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有關適用范圍執行。對于《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發布時已申報材料但未獲得核準或未完成注冊程序的債券,發行主體在綠色項目認定上,可自行選擇適用《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綠色債券發行指引》或《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對上述債券,均鼓勵發債主體按照《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進行信息披露等相關工作。
四、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將會同相關單位,依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重大任務、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重點、技術標準更新、綠色金融國際合作進展等具體情況和國內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的需求,適時對《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進行調整和修訂。
五、《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如遇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