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下發《關于實施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消納工作的通知》,探索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高比例消納的體制機制。
根據文件,開展火電靈活性改造后新增的新能源消納規模,按照不低于改造后增加的調峰空間50%的比例配置給開展靈活性改造的企業,原則上新增的新能源規模不能超過火電靈活性改造后增加的調峰空間。
在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大綱中,除了火電靈活性改造方案之外,還包括新能源基地建設方案,要求根據場址條件提出新能源基地擬開發能源品種、技術可開發規模總量、單體項目容量劃分、典型新能源項目建設方案。原則上場址技術可開發總規模不低于50萬千瓦,單個項目建設容量不低于10萬千瓦。
本文末附有參與該項研究的電力規劃總院能源所副所長王霽雪的專家解讀,可以幫助讀者更好的理解文件內容。
具體文件見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實施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消納工作的通知》專家解讀
為了推動內蒙古自治區落實國家“碳達峰”戰略目標,支撐現代能源經濟體系建設,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主動作為,在做好研究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實施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市場化消納。記者就此專門采訪了深入參與本項研究的專家電力規劃總院能源所副所長王霽雪,就文件出臺背景、目的、工作內容、工作安排、實施方案編制、下一步工作等方面進行專家解讀。
一、《通知》出臺背景和目的
近年來,為了支撐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經濟建設,能源建設發展迅速,電力裝機總規模達到約1.5億千瓦。2020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向全世界莊嚴承諾我國將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在2021年3月中財委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又明確提出控制化石能源總量,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為了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實現能耗“雙控”,自治區能源轉型發展的需求十分迫切。
為貫徹國家“雙碳”戰略和“雙控”政策要求,自治區能源局提出了“十四五”時期清潔能源倍增,但是火電在電源結構中的主導地位和不斷擴大的清潔能源消納需求成為了當前轉型的主要矛盾。立足于自治區以火電電量為主的現狀,有效利用現有火電資源,通過進行火電靈活性改造有效提升新能源電力消納和電網調峰能力,可以成為推動自治區新能源發展的重要途徑。
《通知》旨在通過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消納,逐步探索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高比例消納的體制機制,支撐內蒙古自治區現代能源經濟體系建設,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發展目標發揮必要的作用。
二、工作內容及安排
《通知》對各盟市組織開展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消納提出了一些要求,同時提出了試點項目申報的工作安排。主要考慮了以下內容:
一是試點。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消納涉及的技術、經濟與政策因素比較多,還需要考慮系統安全等因素,因此采用成熟一個、推動一個的方式,通過試點的方式有序推進、逐步擴展新能源消納空間是符合當前形勢的。
二是要有合理的補償。火電靈活性改造既需要一次性投入、也會影響其運行期成本,通過新能源發電對火電靈活性改造成本和增量調峰空間的廣義市場化支撐,在當前的新能源成本和相關價格政策體系下,具有可行性。根據我們的測算,在風光資源較好和系統可行的區域,按照火電改造增量空間50%以上的一定規模配置給相應火電企業的方案,經濟上基本可行。當然,我們的研究也表明每個具體案例也存在著較大差異,需要具體樣本具體分析。
三是盟市為主。鑒于本項政策旨在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新能源高比例并網消納,主要發揮盟市的主觀能動性,一方面督促推動火電靈活性改造,另一方面落實新能源項目場址和協助各項建設工作。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的精神,構建責權一致的項目服務管理體系,同時支撐各盟市“雙碳”、“雙控”,通知提出以盟市為主體申報也是合適和有效的。
三、實施方案編制要求
為提高項目技術方案的質量水平,通知還附帶了試點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大綱,從我此前組織類似示范項目的經驗來看,這是非常必要的。現在看編制時間比較緊張,需要必要的投入才能達到要求,但我們也要看到,這個通知無論是政策內容還是技術要求,都比較簡潔直接、透明有效,而且有較充分的能源和價格等政策依據,應該說各方面都有一定保障。
四、下一步的工作
為確保各實施方案落地,《通知》也提出了必要的獎懲機制和對相關單位的工作需求。總院也將繼續發揮在系統和各類電源方面的綜合技術優勢,繼續配合做好各項研究工作,及時將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向相關主管部門做好匯報,并在行業內做好宣傳,為我國控制化石能源總量和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