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 0評論 | 4333查看 | 2013-07-09 16:34:00
7月5日,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劉桓在某論壇上,做了“中國環境稅制問題及對策”的發言,談了促進新能源發展的稅收鼓勵政策變化趨勢,內容摘要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發展新能源方面的稅收政策,注重實施過程的連續性和整體性。
在研發投資階段,將更加注重發揮所得稅的作用。包括:企業研發投資,給予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以及再投資退稅的鼓勵。個人投資,給予個人所得稅的直接減免和適當增加稅前扣除標準。
在生產銷售階段,要更加注重發揮增值稅的作用。包括對生產新能源企業要實行常態化稅收低稅制度,對上游產業,視不同情況,要適當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和退稅返稅政策。
在消費使用環節,將更加注重財稅制度的綜合鼓勵作用的發揮。
對新能源生產企業在設備折舊、更新等,采取更加靈活的財務,稅收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對采購釋永信能源材料時,在發票認證及稅前扣除等方面,將采取更加務實的政策。
對那些采取積極態度接納新能源發電的電網等部門,將給予增值稅進相抵扣,企業所得稅減免以及相關設備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
二、實行獎限并舉的差別政策,推動中國能源結構的整體優化。
在大力促進新能源發展同時對以煤炭、石油為主的傳統能源要實行適當的高稅收政策,以促進能源的生產結構和消費結構的轉化。
關于消費稅、將依照高耗能、高污染高稅負的原則,進一步調整針對不同消費行為的消費稅負擔。國內外的經驗充分證明,適當的高稅收會通過價格傳導機制,有效控制能源消耗,從而改變人們的生產理念和消費習慣,這是引導社會能源結構發生革命性改變的有效手段。
關于環境稅制的設計及實施。環境稅其實它不是一個稅種,也是一類稅收政策的整體安排,中國現有的稅收政策當中有相當多的稅種當中有涉及到環境方面的調控,但是中國還沒有獨立立法,針對性很強解決環境方面的總稅種,這是中國稅收體系里面的重大疏漏,我們對環境稅要加以很快的實施的推進步伐。
環境稅涵蓋很廣,碳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考慮到中國當前節能減排、治理重點污染的實施狀況和稅務部門的征求管理能力,中國未來講事實的環境稅大致可分為二氧化碳稅、二氧化硫稅、水污染稅和氮氧化物稅。征收的方式有兩種:設立統一的環境稅,下分四個不同的稅目。分別立法,設立四個不同的稅種。碳稅目前分成兩種,碳交易是消費者購買碳排放權,碳稅是消費者根據一定時間內碳排放量繳納治理碳排放污染所發生的費用。
碳稅繳納補償標準:
1、采用定額征收方式。
2、征收的對象將是消費者而不是生產者。
3、根據目前治理成本測算,大約每耗費一標準噸煤需要繳納20到25元人民幣,隨著治理成本的提高,標準將會逐年有所提高。通過政府財政支出補貼一部分這是需要思考的問題,需要補償的或者治理環境的 標準應當是一噸煤25塊錢至于說采取什么辦法,由誰分擔,這需要測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