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csp | 來源:CSPPLAZA光熱發電網 | 3評論 | 43095查看 | 2013-06-19 09:16:00
太陽能項目前期工作主要分為項目立項階段、預可行性研究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項目申請核準階段四個部分。
以下以內蒙古地區太陽能項目為例,根據太陽能項目前期工作的四大階段來論述前期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1、項目立項階段
1.1內蒙古自治區太陽能資源分析
內蒙古地區海拔較高,地處中緯度內陸地區,以溫帶大陸性氣候為主,全年降水較少,晴朗天氣多,云量低,日照時間較長,日照時數在2600~3400H之間。太陽能輻射較強,全區年輻射總量在4830~7014MJ/㎡之間,僅次于青藏高原,居全國第二位。全區太陽能資源的分布自東向西南增多,以巴彥淖爾市及阿拉善盟最好。一年之間,4~9月輻射總量與日照率都在全年50%以上,特別是4~6月,東南季風尚未推進到內蒙古境內,陰天天氣少,日照充足。
1.2風電公司太陽能項目分析
目前,風電公司立項的太陽能項目共計17個,主要集中在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錫林郭勒盟、鄂爾多斯市及烏蘭察布市,都位于自治區西部。其中三個項目(卓資巴音一期10MW、紅牧一期20MW、杭錦旗巴拉貢一期10MW)已進入核準階段,兩個項目(卓資九十九泉35MW太陽能、錫盟勝利20MW太陽能)已取得自治區大路條。
對于新興的太陽能農業和光熱發電項目,由于目前國內技術還不是特別成熟,投資收益低,風險大,風電公司主管前期工作的領導指示“搶占資源、擇機開發”。
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對于太陽能發電持以支持的態度,也出臺了許多太陽能優惠政策,在電價、地價、稅收上都有照顧。而去年以來,國內太陽能組件價格持續下降,提高了太陽能發電項目的收益。
2012年4月,筆者赴四子王旗、達茂旗兩個太陽能資源豐富的旗縣實地調研結果顯示,太陽能行業的競爭已進入白熱化狀態,多家能源公司已入駐搶占資源,并已有投產的太陽能電站。而光熱發電由于受當地水資源限制,難以開展。
從2009年風電公司成立以來,總公司對太陽能項目的資金批復也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可見上級公司對風電公司太陽能項目越來越重視。
總之,風電公司領導對太陽能項目給予了高度重視,調整前期工作發展方向,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2年三個太陽能項目的核準以及兩個太陽能項目取得大路條,都證明了公司領導決策的正確性。
以后的工作中,應重點開發風光同場太陽能項目,加速推進核準階段和已取得路條階段太陽能項目,保持太陽能資源儲備持續增長,儲備光熱和太陽能農業資源。
1.3 簽訂太陽能資源開發協議的選擇
1.3.1未來可能形成的太陽能能源基地分布
大規模太陽能電站需占用較大土地面積,且需要盡可能長的日照時間。美國宇航局(NASA)基于衛星可以測得地表太陽能數據(太陽輻射能、輻射功率、云和風的資料等),初步確定一下兩個地理位置可以作為未來太陽能能源基地的候選點:
(1)內蒙古A(北緯42°,東經101°),位于戈壁灘,包頭市與二連浩特市之間,在四子王旗附近,距離超高壓主電網200KM,距離華北電網負荷中心400KM。
(2)內蒙古B(北緯40°,東經101°),位于巴丹吉林沙漠,甘肅張掖市北約100KM,酒泉東約150KM。
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各地區經濟發展、各地區支持太陽能產業發展力度、開發規模的大小和先后秩序等諸多因素影響,未來太陽能能源基地可能與上述分析不符,但總體上應該在太陽能豐富的沙漠及沙漠化地帶。
1.3.2 風光同場等政策扶植項目
如風電公司卓資、紅牧風場,錫盟東二礦礦區,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巴拉貢太陽能、光熱等項目,武川縣太陽能農業項目等,都是政府政策支持的項目。風光同場項目可以與風場共用升壓站、主控樓等設施,土地方面可以采用點狀征地;巴拉貢園區采用土地租賃的方式等,都極大的縮減了項目成本,增大了投資收益。
1.3.3太陽能資源開發協議的簽訂
在太陽能資源開發協議的選擇上,應通過對當地氣象資料的了解,緊跟國家、自治區及當地政府的政策,選擇資源豐富、政策有利的項目優先簽訂協議。
在實際的工作中,前期人員應主動加強與地方政府協調,取得政府的支持和幫助,同時向分公司、總公司溝通請示,迅速搶占有利資源,簽訂開發協議。
1.4 太陽能資源測量與評估
1.4.1 向氣象局購買資料
據呼和浩特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王主任介紹,內蒙古自治區各地方氣象局近年來只采集了日照時長數,并未對輻射值等進行測量。所以,在太陽能資源評估方面,最好是企業采購測光設備進行測光,并購買氣象局近20年來氣象資料進行補充分析。
1.4.2 測光設備采購安裝
目前,風電公司采購的測光設備為錦州一家氣象科技公司生產,含日照時長表、總輻射表、凈輻射表、雨量計等組件,數據采用U盤存儲,以30分鐘(可設置)的間隔通過GPRS模塊向遠程終端發送數據。
1.4.3太陽能資源評估
測光滿一年后,風電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將逐級對太陽能資源進行評估審核,并明確項目籌備機構。
1.5 太陽能資源維護
對已批準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自批準之日到具備核準條件的時限為2年,到期后不再辦理延期手續。
2、預可行性研究階段
2.1 申請開展預可研
預可研的開展由項目單位申請,經二級單位審核、總公司審定后,方可由項目單位推薦可研設計單位,并由二級單位出具預可研委托函,項目單位組織現場勘察,召開可研啟動會議。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實際情況,為不造成可研編制費用的浪費,實際工作中一般是取得路條之后才啟動可研和各項專題。
2.2 項目單位組織設計單位編制預可研報告
在預可研報告的編制過程中,項目單位需要向設計單位提供圖紙、數據等技術資料,根據所簽訂合同內容的不同,有時還需要向氣象局購買近20年氣象數據提供給設計單位。(如某風電公司主管前期工作領導介紹,該公司的可研涉及購買數據等事宜皆由設計單位自行解決。)
項目單位需要督促設計單位預可研報告編制的進度,保證預可研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2.3 預可研報告內審
預可研報告編制完成后,由項目單位、二級單位對可研進行審查,并召開可研內審會議。
2.4 申請資源配置(路條)
2.4.1 申請資源配置請示文件
設計單位提交預可研報告修訂稿后,由項目單位(風電公司)向二級單位(內蒙古分公司)提交開展前期工作許可申請,并由二級單位(內蒙古分公司)出具申請資源配置請示文件。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一般路條在預可研報告完成之前便已取得,也可以同時進行。
2.4.2 資源配置申請報告
根據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要求,申請太陽能發電項目前期工作的企業應提供項目所在區域測光方案、企業營業執照、項目單位簡介、上一年度有資質的審計單位出具的財務報告。
2.4.3 滿一年的測光數據
去年11月與烏蘭察布市發改委能源科溝通中得知,提交的測光數據應使用光盤存儲。
2.4.4 財務報表
經有資質審計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報表。
2.4.5 資源配置承諾函
企業出具的資源配置承諾函。
2.4.6 向能源主管部門提交有關資源配置的請示文件
前期工作人員向旗縣發改局提交分公司出具的申請資源配置請示文件、企業編制的《資源配置申請報告》、滿一年的測光數據(光盤)、經有資質審計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報表以及企業出具的資源配置承諾函。
2.4.7 旗縣發改局出具的上報盟市發改委的有關資源配置的請示文件。
2.4.8 盟市發改委出具的上報自治區發改委的資源配置的請示文件。
2.4.9 自治區發改委出具的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大路條)。
需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