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電價交叉補貼問題刻不容緩”“應妥善處理我國電價交叉補貼”“理順電價交叉補貼機制,為工商業企業減負”……日前,在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針對“電價交叉補貼”發出呼吁,引起電力行業的關注:盡快研究解決電價交叉補貼問題,將其作為深化電改的重要內容。
據了解,電價交叉補貼是在總體電價水平一定條件下,對各類別用戶實行與實際供電成本不相匹配的用電價格,以達到一部分用戶給予另一部分用戶電價補貼的政策目標。我國電價交叉補貼主要包括省(區、市)內發達地區用戶對欠發達地區用戶的補貼、高電壓等級用戶對低電壓等級用戶的補貼、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用戶對居民和農業用戶的補貼。
對此,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交叉補貼是電價中最難說清,也是爭議最大的內容,要讓電力回歸商品屬性,必須厘清電價中的交叉補貼,并逐步減少直至完全消除。
制約電改亟待取消
我國電價交叉補貼緣何而來?北京先見能源咨詢有限公司副總裁沈賢義表示:“作為公用事業部門之一,電力行業有其公益屬性。出于社會穩定的考慮,同時為了兼顧社會公平,實現電力普遍服務,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利用行政手段調劑電價。”
沈賢義介紹,我國的電價體系目前“雙軌制”運行,占比約30%的市場化電量,電價由“市場購電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構成,交叉補貼體現在輸配電價中;占比約70%的計劃電量中,電價仍然采用銷售電價,交叉補貼體現在電網企業的“購銷價差”,即“銷售電價-上網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中。
其實,電價交叉補貼并非中國獨有,世界各國在電力行業發展初期大都存在過交叉補貼。隨著新一輪電改的推進,我國電價交叉補貼是否具備了取消條件?
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董事長石玉東表示,長期以來,電價交叉補貼對幫扶居民生活、“三農”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電力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其已成為影響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建設、營商環境改善的重要因素,亟待解決。
負面影響深遠
那么,交叉補貼造成了什么影響?
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董事長肖黎春介紹,2019年,我國居民、農業等保障類用戶用電量比重約21%,湖北這一比重達到30%,全年享受電價交叉補貼超過2700億元,需要從高價工商業用戶和低價水電、跨區購電等多方面籌集資金,才能確保電價交叉補貼來源穩定。“這就使得各地低價水電、跨區購電不能向市場全面放開,無法與工業、商業用戶開展電力直接交易,從而影響電力市場的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石玉東也表示,交叉補貼削弱了價格的杠桿作用,不利于電力資源科學配置。他指出,從資源配置看,工商業企業由于承擔電價交叉補貼導致生產要素價格偏高,制約企業產品服務競爭力,而居民電價偏低導致用電過度消費,使得稀缺的電力資源配置處于扭曲和低效狀態。從社會福利來看,工商業企業為確保自身利益,會將所負擔的交叉補貼以“加價”的形式轉嫁給下游消費者,降低消費者購買力。
沈賢義對此表示認同:“交叉補貼扭曲了電價,使電價不能反映真實供電成本,破壞了電價所應提供的經濟信號,最終的效果是既不公平,也無效率。”
“從表面上看,交叉補貼保護了弱勢群體,體現了公平。但深究會發現,用電量大的往往是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他們獲得了更多補貼,所以難言公平。另外,居民少交電費、工商業多交等額電費,粗看只是一個財富轉移問題,但若嚴格測算就會發現,由此造成的社會損失大于收益,也就是社會福利的凈損失。”沈賢義說。
多重因素影響解決進度
妥善解決電價交叉補貼,行業呼吁多年,緣何仍無實質進展?厘清交叉補貼存在哪些難點?
據了解,如果全面取消電價交叉補貼,按照國際上1.7倍的合理比價計算,我國居民電價將提高到0.84元/千瓦時,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能降低7.6分。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告訴記者,從根本上解決交叉補貼問題,關鍵取決于居民用戶對電價上升的接受意愿。“在長期享受‘交補’的背景下,降價容易提價難。社會對漲價的接受程度會存在較大差異,從而形成對政府的壓力,政府保持居民低電價更多來自于對社會壓力的考量。”
“居民用電最終體現在各種電器和服務上,其從電力消費中得到的效用,一定考慮電器耐用品投入和電價支出之和。”馮永晟表示,“舉個不太精確的例子,假定用戶享受了4毛錢凈交補,這部分錢作為成本進入多重的生產供應鏈中,歷經層層加價,最終變成8毛,并進入電器或服務價格中。相同的錢,用戶只能購買低品質的電器或服務。”他指出,很多人將交叉補貼誤解為補貼,交叉補貼不僅是電價問題,更是居民現代生活的消費結構問題。取消電價交叉補貼后,居民享受補貼并沒有消失,而是進入到工商業電價中,進而成為各種電器和服務的成本,最終由用戶買單。
“客觀上看,厘清交叉補貼具有一定難度。”馮永晟表示,要想根除交叉補貼,首先要確定涉及的主體及數額,但國內尚沒有充分的研究,這也涉及到技術復雜性,尤其是共用成本的分攤,目前還沒有解決辦法。
“交叉補貼和補貼,直觀上是一個用戶多花,另一個用戶少花,但本質不是‘多’與‘少’的問題,不考察成本結構,無法難以準確分析交叉補貼。因此這對成本信息要求較高,地區和電壓等級之間很多的‘交補’并非真正意義的‘交補’,最明確和重要的‘交補’是居民用戶與工商業用戶之間的‘交補’。”馮永晟說。
有業內人士表示,相關利益主體阻力巨大,阻礙交叉補貼解決進程。“交叉補貼其實是一筆‘糊涂賬’,取消意味著完全厘清了輸配電價,利益群體不能從中獲利。”
多舉措逐步解決
如何解決交叉補貼難題,業內人士紛紛建言。
肖黎春建議,以電改“9號文”為指導解決電價交叉補貼問題的實施方案。“在過渡階段,電價交叉補貼由電網企業申報,通過輸配電價回收,應加快提出解決電價交叉補貼的具體實施方式和時間進度,確保改革政策全面落地實施和順利推進。”
馮永晟告訴記者,對居民電價實施邊際調整策略,逐步調整階梯電價結構,減少交補需求,同時要加強宣傳,國際電改經驗中一個重要經驗是,居民消費者對市場化電價上漲的接受程度非常高。“此外,由價內補貼變為價外補貼,考慮由財政部設立交叉補貼基金,在工商業電價下降的背景下,不足可用稅來補。”
在沈賢義看來,減少交叉補貼直至消除,一般需要幾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首先要避免擴大交叉補貼,各類政策不應再加重工商業電價的負擔,也不應再降低居民電價。同時,依據輸配電價形成機制,交叉補貼改暗補為明補,可適量提高居民電價水平,并降低工商業電價水平。政府方面,應建立電力普遍服務制度,以確保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