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熱發電網訊:近日,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首航高科”)發布公告,稱已于2020年2月21日與甘肅省金塔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金塔縣政府”)簽訂《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投資合作協議》(簡稱“協議”)。
根據協議,原國家首批太陽能熱發電技術示范項目之一——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將由首航高科即將于金塔縣設立的項目公司作為執行主體繼續投資建設,爭取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設并網發電。
根據公告,在項目公司主體設立后5個工作日內,首航高科將經由項目公司向金塔縣政府指定的財政賬戶支付人民幣10,000,000元預付款,定向用于支付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相關土地費用,多退少補。
此后,金塔縣政府也將向首航高科辦理金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的備案手續,并委派專人協助辦理規劃、用地、水保、環保、林地、壓礦等前期工作手續,以提高各項前期工作辦理的效率。
公告指出,金塔縣政府將在本協議簽署后啟動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業主調整申請文件準備工作,并在土地預付款到位后5個工作日內,正式逐級向上級發改委、能源部門上報申請文件,明確由首航高科設立的項目公司接續投資建設該項目。金塔縣政府負責協調原開發單位將該項目已取得的相關前期成果和政府許可文件通過合法方式移交予首航高科。
同時,金塔縣政府將全力支持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享受國家和地方各項優惠政策,支持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爭取國家和地方各項計劃歸類、資金補貼,以及對應專項配套政策的申報落實工作。
據悉,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于2016年9月入選中國中國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場址位于酒泉市金塔縣白水泉光電產業區內,計劃裝機100兆瓦,擬建場地用地面積約12.95km2。
公告表示,該太陽能光熱電站項目是國家第一批示范項目,有較好的政策保障,公司將繼續按照國家對第一批示范項目要求接續建設,進一步強化公司在國內光熱發電行業的地位。
該項目獲取后,公司將擁有一個100MW光熱發電項目在運營,擁有兩個100MW光熱發電運營項目在建,擁有兩個50MW光熱發電EPC待建,這些項目預計累計投資金額約120億元。上述項目的推進將能進一步支撐公司未來幾年光熱發電業務占比的快速擴大,進一步加強對公司經營業績的支撐。
按照協議,首航高科有自主權吸引合適的投資商, 依法依規參與金塔熔鹽塔式 10 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的投資。
該項目將成為原神華國華玉門100MW熔鹽塔式項目之后,首航高科由國企手中接續開發的又一個100MW熔鹽塔式項目。
以下為公告原文:
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甘肅省金塔縣人民政府簽訂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投資合作協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投資協議簽署情況概況
1、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航高科”或“乙方”)與甘肅省金塔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金塔縣政府”或“甲方”)于2020年2月21日簽訂《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投資合作協議》。
該投資合作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2、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甘肅省金塔縣人民政府簽訂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投資合作協議的議案》,該議案獲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3、該項目投資需在立項備案、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完成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通過方可實施。根據項目進展情況,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二、投資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
1、合作項目
(1)項目名稱: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
(2)項目投資主體: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3)項目擬建地點: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白水泉光熱產業園
2、雙方權力和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啟動在金塔縣設立項目公司,作為接續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投資的執行主體。
(2)乙方在項目公司主體設立后5個工作日內,由項目公司向甲方指定的財政賬戶支付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壹仟萬元)預付款,定向用于支付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相關土地費用,多退少補。
(3)甲方在乙方完成預付款支付后,向乙方辦理金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的備案手續,并委派專人協助乙辦理規劃、用地、水保、環保、林地、壓礦等前期工作手續,以提高各項前期工作辦理的效率。
(4)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啟動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業主調整申請文件準備工作,并在土地預付款到位后5個工作日內,正式逐級向上級發改委、能源部門上報申請文件,明確由乙方設立的項目公司接續投資建設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
(5)甲方負責協調原開發單位將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已取得的相關前期成果和政府許可文件通過合法方式移交予乙方。
(6)甲方全力支持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享受國家和地方各項優惠政策,支持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爭取國家和地方各項計劃歸類、資金補貼,以及對應專項配套政策的申報落實工作。
(7)乙方爭取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設并網發電。
(8)乙方有自主權吸引合適的投資商,依法依規參與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的投資。
(9)乙方承擔投資該項目的投資風險和電價政策風險。
(10)甲方收到預付款后,本項目2年內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再向第三方辦理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相關許可。
三、投資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該太陽能光熱電站項目是國家第一批示范項目,有較好的政策保障,公司將繼續按照國家對第一批示范項目要求接續建設,進一步強化公司在國內光熱發電行業的地位。
該項目獲取后,公司將擁有一個100MW光熱發電項目在運營,擁有兩個100MW光熱發電運營項目在建,擁有兩個50MW光熱發電EPC待建,這些項目預計累計投資金額約120億元。上述項目的推進將能進一步支撐公司未來幾年光熱發電業務占比的快速擴大,進一步加強對公司經營業績的支撐。
四、投資的風險分析
1、該協議所述各項內容尚需公司與金塔縣政府進一步推進,根據本協議項目進展情況積極進行立項、可研和審批等工作。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披露該項目的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如遇國家、甘肅省有關政策調整變化或項目實施條件變化,項目實施計劃在雙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也將調整變化。因項目執行周期較長可能存在項目建設周期長推進進展低于預期的風險,以及其他不可控制風險。敬請各位投資者注意風險。
3、該項目短期不會對公司收入和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五、備查文件
1、公司與甘肅省金塔縣人民政府簽訂的《金塔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投資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