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知明確將降低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注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
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9〕914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移民局、知識產權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
為進一步加大降費力度,切實減輕社會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經研究,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無線電頻率占用費、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注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見附件)。
二、對2019年7月1日前應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補繳時應按原標準征收。
三、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