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網站發(fā)布關于下達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很多可再生能源同仁詢問具體內容。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yè)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闡述了對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下發(fā)辦法的理解。
一、此次下發(fā)的總預算額866億。
二、優(yōu)先足額及時支付:光伏扶貧、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tǒng)等涉及民生的項目。
三、對于其他發(fā)電項目,應按照各項目補貼需求等比例撥付。意思是:總補貼資金減去上述民生項目的剩余資金÷已經進入這七批補貼目錄的所有項目累計拖欠的所有補貼資金總額=得出一個統(tǒng)一比例。所有項目按照這個比例支付補貼資金。
比如:
1)總補貼金額866億-民生項目100億=766億
2)766億÷七批項目累計拖欠補貼金額2000億=38%
3)我有一個項目已經被拖欠1個億,那這次我能拿到3800萬。
四、注:財政部文件附表的資金僅僅是地方獨立電網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