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對我國多地電能替代現狀進行采訪時發現,多地電能替代戰略穩步推進,能源轉型發展步伐加快,散煤治理成效明顯,但受經濟性、技術標準等制約,問題日益凸顯。業內人士建議,順應“以電為中心”的能源變革趨勢,把握電力市場化改革契機,加快技術創新和市場機制建設,促進電能替代戰略可持續發展。
一、電能替代效果顯著“十三五”目標有望完成
我國將全面推進北方居民采暖、生產制造、交通運輸等領域的電能替代,實現能源終端消費環節替代散燒煤、燃油消費約1.3億噸標煤,帶動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約1.9%,帶動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高約1.5%,促進電能消費比重達到約27%。
目前產生的綜合效果較好。散煤治理效果顯著。中電聯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累計實施電能替代項目11萬個,累計完成替代電量1500億千瓦時,相當于在能源消費終端環節減少散燒煤6000萬噸,國家電網公司完成96225個項目,完成替代電量1150億千瓦時,在2013-2018年電能替代量年均增長近70%;南方電網公司完成5582個項目,完成替代電量136億千瓦時。
有效緩解棄風、棄光、棄水,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在“三北”風、光電清潔能源富裕地區實現了蓄能供暖、風(光)電供暖,促進了當地富余風、光清潔能源就地消納。南方電網廣西電網公司在西南水電清潔能源富裕地區,積極發揮廣西電力交易中心平臺作用,依托水火(核)發電權交易長效機制,采取同等條件清潔能源優先成交的方式大力開展清潔替代交易,化解當地電力產能過剩、削減燃煤等難題。
形成一些可復制推廣的新模式。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實施電能替代的燃煤鍋爐、燃煤窯爐、擁有燃煤自備機組企業等客戶,統一組織,委托第三方代理,通過“分表計量、集中打包”,作為一個整體參與直接交易。
國家統計局、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數據顯示,我國“十三五”電能替代目標有望提前完成,2016年、2017年全國能源消費同比分別增長1.4%、2.9%,而同期全社會用電量分別增長5.0%、6.6%,有望帶動能源消費領域電氣化水平不斷提升。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董事長舒印彪預計,2020年、2035年、2050年,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將由目前的23.5%提升至25%、30%、40%。
二、深入推進面臨多重障礙
長期來看,電力化、清潔化已成能源發展的大趨勢,電力化將成為新一輪能源革命的根本路徑,但隨著電能替代進入“深水區”,面臨的問題日益顯現。
經濟效益導致用戶缺乏替代積極意愿
以電采暖為例,“電代煤”的成本約為散燒煤的4倍。青海農牧區燒散煤、牛糞取暖為主,成本低,加之農牧民環保意識薄弱,明確表示電熱炕只是晚上用電費還可以接受,但如果白天做飯取暖也用電的話,費用則較高,大多牧民家庭無法承擔。
在當前能源價格水平、政策條件下,電能替代各項技術或設備中,僅有電動汽車、電窯爐等技術經濟性較強,其他如電鍋爐、電采暖等技術經濟性較弱。初期一次投入較大、后期運營面臨價格補貼退坡等均影響用戶替代意愿。
山西晉中市電網的測算是,清潔取暖煤改電需要三部分投入。一是要對農村電網增容改造,戶均配電負荷要從目前的2千瓦提升至8-10千瓦,戶均改造費用約30000元;二是戶均取暖設備投資15000元以上,而且使用周期在2-3年;三是戶均取暖電費在5000元以上。
中國煤控研究項目散煤治理課題組完成的《中國散煤綜合治理調研報告2018執行報告》認為,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居民對居住環境、取暖方式以及相關消費的心理預期逐步提高,但對取暖成本的承受能力仍有限。對于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住宅,86%的農村居民期望的取暖成本在2500元以下,超70%的農村居民期望的散煤替代成本在2000元以下。由于多數政府采取“先用后補”的補貼方式,用戶擔心補貼不到位、運行費用高,不敢敞開用,這種現象在2017-2018年取暖季普遍存在。
技術標準及法律法規嚴重滯后
由于我國在全球領域電能替代具有很強的“實踐操作”能力,全球也沒有相應的統一標準,導致我國電能替代領域的技術標準及法律法規嚴重滯后。
以港口岸電為例,岸電使用中缺乏統一岸電操作標準,船舶接入岸電時,船員需要辦理接電手續、拖拽電纜、倒送電源等事務,用完拆除又需要時間。如果船舶在港口停留過久,影響后續行程,也會造成經濟損失。岸電設施設備來自不同廠家,電壓波動技術處理技術多樣,特別是大功率用電設備投入和切斷時間的不確定性,合閘產生的沖擊電壓造成電壓波動,會帶來安全責任風險。另外目前許多港口采用的低壓岸電連接系統,也缺乏相關接口標準。
南方電網領域專家認為:“雖然電能替代技術的廠家有很多,但其產品質量差異較大,產品規格、型號、性能參數各異。如電動汽車領域,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在2015年已有國家標準,然而,不同廠商的產品在充電時間和電能轉化效率上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
電力增容面臨困難
由于農村、農牧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欠賬比較多,且青海等部分省份電力基礎設施規劃混亂,在推廣“以電代煤”“以電代牛糞”項目時,存在電力增容困難等問題。在“煤改電”的報批過程中,受交通,土地,城管等各部門制約。
順應“以電為中心”的能源變革趨勢統籌推進電能替代
2018年,全社會用電量增量達到3905億千瓦時,其中電能替代電量超過1200億千瓦時,電能替代對用電量增量貢獻超30%。應采取綜合舉措,統籌推動電能替代效果實現。
一是電能替代統一規劃,提高電能替代經濟性、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南方電網廣西電網公司市場營銷部主任鄒暉建議,加大電能替代的統籌規劃,避免各類能源品種之間的低效競爭,實現能源的最優化配置。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使電力與其他能源之間形成合理的比價關系,確保價格信號有效傳遞,引導用戶從費用節約向資源節約的觀念轉變。
二是加強技術攻關,鼓勵科技創新。尤其是注重核心裝備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從用戶側、電網側、電源側多層面綜合創新。明確能源科技創新戰略方向和重點,組建跨領域和跨學科的研究團隊,加強電能替代產品的研究和經濟對比,采用自主創新和引進吸收等措施,集中攻關分散式電采暖、電鍋爐、電窯爐、家庭電氣化、熱泵、電蓄冷空調、港口岸電、機場橋載設備替代APU等關鍵技術。
三是完善電力市場機制,形成新能源跨省區消納機制。廣西電網公司調度中心主任覃松濤建議,優化電力調度運行,提高風光消納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充分發揮跨省區聯絡線調劑作用,建立省際調峰資源和備用的共享機制,促進送端地區與受端地區調峰資源互劑。利用先進技術,建立電網側集中預測預報體系,加強電網調度機構與發電企業在可再生能源發電功率預測方面的銜接協同。
另一方面,建立合理的利益調整機制,提高火電、水電等常規機組提供大量調峰、調壓、備用等輔助服務積極性,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
四是加快建立統一市場標準。國網浙江寧波市鄞州區供電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黨委書記邵偉明建議,針對既有標準和規范,制定電能替代相關設備制造、建設、檢測、運營等方面的國家標準,建立健全電能替代基礎設施標準體系,完善技術標準和準入制度,促進我國電能替代規范有序發展。標準規范宜細致、完善、可操作性強。
五是創新商業模式。鼓勵企業靈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設備租賃、建設經營移交(BT、BOT、PPP)、工程總包(EPC)等模式開展商業運營。建議拓寬融資渠道,吸引民營資本和社會資本的進入,打通電能替代研發與生產的融資渠道。激勵金融機構拓展適合電能替代技術設備推廣的融資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務,解決電能替代推廣的資金問題,提升其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