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2019年度課題(第一批)承擔單位公開征集公告
按照國家能源局課題管理有關要求,即日起開展專項課題承擔單位公開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課題題目、研究要點及完成時限
(一)編制《電力建設工程標準強制性條文實施指南》
全面梳理匯總現行國家及行業標準中電力建設設計、施工相關強制性條文,并進行分類整理;研究提出規范強制性條文執行和檢查的相關建議;調研電力建設工程相關全文強制性標準編制情況。完成時限2019年9月。
(二)編制《電力建設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手冊》
調研梳理各類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質量行為和實體質量通病,對其表現形式、原因、防治措施進行分析。質量行為類按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分類編制;實體質量類按火電、水電、核電常規島、風電、太陽能發電、輸變電分類編制。完成時限2019年9月。
(三)編制《電力建設工程現行管理文件及技術標準名錄》(2019版)
全面系統梳理現行電力建設工程相關政策文件、國家及行業標準等,編制形成名錄。包括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火電、水電、核電常規島、生物質發電、風電、光伏發電、光熱發電、輸變電、配電等各類電力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相關標準規范。完成時限2019年9月。
(四)質監培訓教材和考試題庫建設
根據質量監督相關的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范性文件和有關技術標準等,編制質量監督專業人員培訓教材和考試題庫。根據專業特點分為公需科目、輸變電、火電、水電、核電常規島、新能源發電等6部分,每部分均單獨作為一項課題單獨申報。完成時限2019年6月。
(五)儲能電站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檢查大綱等研究
調研各類儲能電站(不含抽水蓄能)建設情況;系統梳理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電站建設現行相關技術標準體系;調研了解擬制定的相關標準規范編制情況。研究形成電化學儲能電站、壓縮空氣儲能電站質監檢查技術研究報告和質量監督檢查大綱建議稿。完成時限2019年12月。
(六)工程總承包、工程全過程咨詢等新型工程建設組織模式下質監管理措施研究
深入調研電力建設工程中采用工程總承包管理和全過程咨詢管理有關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研究形成質量監督相關意見建議。完成時限2019年9月。
(七)電力建設工程分包管理現狀及治理措施研究。
深入調研了解電力建設工程分包管理現狀,包括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的具體表現。研究明確各類電力工程“主體工程”范圍,提出治理轉包、違法分包問題的監督管理措施建議。完成時限2019年9月。
(八)規范電力建設工程檢測試驗監督管理措施研究
調研電力建設工程檢測試驗管理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調研其他行業建設工程檢測試驗管理情況,系統梳理國家關于工程建設檢測試驗管理的政策規定,研究提出規范電力建設工程檢測試驗的監督管理措施建議。完成時限2019年9月。
(九)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制國際比較研究
通過資料調研或走訪有關承攬海外業務的企業等方式,詳細了解歐洲、北美等主要發達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體制、具體實施模式,比較分析有關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監督體制的優缺點,研究提出可供國內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吸收借鑒的經驗做法。完成時限2019年9月。
(十)電力質監機構盡職免責、失職追責機制研究
梳理分析新時代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定位、職責等;厘清工程參建單位質量管理主體責任、質監機構監督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的關系;調研了解其他建設行業關于質監工作盡職免責、失職追責有關規定;研究提出建立質量監督盡職免責、失職追責機制的具體建議。完成時限2019年9月。
二、申報要求
(一)課題申報單位必須具有完成課題所必備的人才條件和物質條件,原則上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如尚未取得獨立法人資格,需以機構舉辦單位名義申報。多家單位聯合申報的,需明確牽頭單位。不接受以個人名義的申報。課題負責人應當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具有與課題相關的研究經歷,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
質監培訓教材和考試題庫建設課題中每項課題均需單獨申報。
(二)資助經費分兩次撥付,第一次為協議(合同)簽訂后,撥付額度不高于總資助經費的60%,第二次為課題成果通過驗收后,撥付剩余部分。
(三)請認真填寫課題申報表(見附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一式四份(另附電子版光盤)。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至國家能源局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郵編100824)。請在信封顯著位置注明“專項課題申報”。
(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13日(以郵戳為準)。課題承擔單位入選名單,預計于2019年4月10日左右在國家能源局網站和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網站公布。
(五)上述課題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國家能源局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所有。課題承擔單位及參加人員如公開發表研究成果,必須事先征得國家能源局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同意。課題承擔單位及參加人員對課題享有署名權。
三、課題執行
(一)課題承擔單位應合理分配時間,確保在時限內完成相關工作。
(二)課題成果報告應達到公開發表或出版的水平。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課題征集由國家能源局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具體負責。
聯系電話:010-63416320/63414672傳真:010-66022318
(二)未盡事宜及進展情況,請隨時關注國家能源局網站和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網站。
國家能源局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2019年2月21日
附件:課題申報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