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無所不能 | 0評論 | 3461查看 | 2016-07-04 10:30:00
G20能源部長會議期間,200多家民間公益組織共同發布公開信,敦促G20成員國政府在2016年G20峰會上設定淘汰化石能源補貼以及取消化石能源公共財政支持的期限,并采取決定性行動取消化石能源補貼。
公開信中稱,2016年2月28日在中國上海,G20各成員國財長重申了G20淘汰化石能源補貼的多年承諾:從2009年開始,每年的G20領導人峰會都會做出這樣的承諾。雖然2015年底達成的《巴黎協定》強調了氣候變化威脅的緊迫性,但是淘汰化石能源補貼的承諾還未在行動上兌現。
為了加速淘汰化石能源補貼,200多家NGO呼吁2016年的G20發表的共同聲明應明確以下內容:
—設定清晰的時間表:2020年G20全體成員國全面和公平的淘汰所有化石能源補貼,并從取消化石能源開采和煤炭生產補貼開始。
—設定在2020年前取消國內和國際對石油、天然氣、煤炭生產的公共財政支持,除了一些極端的特例外,如沒有其他可行的選擇方案改善貧困人口能源獲取的途徑。
—承諾自2017年起G20全體成員國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向公眾統一公開年度所有化石能源的補貼。應加強經合組織化石能源補貼清單的數據庫建設,并將其擴展到包括所有G20成員國(在當前跟蹤農業補貼的經合組織模式的基礎上)。G20成員國應該同時加強對公共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化石能源生產的投資和財政支持報告的透明度。
為表明對這些目標的承諾,公開信呼吁在2016年的G20共同聲明中,G20成員國需要強調以下內容:
—重申在2020年前淘汰化石能源補貼的承諾,認識到支持貧困人口能源可得性的需求,支持通過公開透明的年度報告披露化石能源補貼。化石能源補貼鼓勵了浪費性消費,降低了能源安全,阻礙了投資清潔能源,削弱了在應對氣候變化威脅方面的努力。
—承諾加強綠色和低碳發展的相關政策法規,在2020年前停止國內及國際對石油、天然氣、和煤炭項目的公共投資,從取消公共財政對化石能源開采和煤炭生產的支持開始,并發布公開透明的年度報告。
最近的一項評估表明,G20成員國政府每年投入4440億美金,通過國家補貼(700億美金)、國有企業投資(2860億美金)以及公共財政投資(880億美金)的方式支持化石能源生產。
化石能源補貼大多被用在生命周期長和高排放的基礎設施,并不是投資新的化石能源項目。如果我們希望避免氣候變化造成的最惡劣的影響,在目前最關鍵的時期,應該將公共資源投入化石能源替代,讓現有的80%甚至更多的化石能源資源保留在地下。公共財政支持化石能源將會繼續加劇氣候變化風險,而不斷下降的可再生能源成本,使得公眾投資有更高的回報。
公開信敦促G20成員國在共同聲明中明確,將采取決定性行動取消化石能源補貼,為了在未來幾年里推進持續性的大規模的淘汰化石能源補貼的行動,現在最關鍵的行動是設立雄心勃勃的2020年淘汰化石能源補貼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