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 0評論 | 3844查看 | 2015-04-18 07:14:00
2015年4月16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在京發布了“中國205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景暨路徑研究”項目成果。研究顯示:2050年可再生能源滿足我國一次能源供應60%,以及電力供應85%以上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在經濟上是可承受的;屆時電力將占到整個終端能源消費的60%以上。
報告稱,到2050年中國終端能源消費量為32億噸標準煤,電力占整個終端能源消費的比例為62%,同比2010年,終端電氣化比例提高36個百分點;在終端能源中,直接消費的化石能源為9億噸標準煤,終端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了66%;在終端電力供應中,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比91%,2050年的一次能源供應量為34億噸標準煤,可再生能源占比達到62%,單位GDP能耗為0.12tce/每萬元,能源效率比2010年提高90%。
根據該報告顯示,2050年中國將實現風電裝機24億千瓦、實現太陽能發電裝機27億千瓦,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合計為9.66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64%,風電、太陽能發電成為未來綠色電力系統的主要電力供應來源。由于技術突破和成本降低,以及全面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成功,2020年至2040年間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得到迅猛發展,平均年度新增裝機容量接近1億千瓦。
上述目標是基于環境倒逼約束條件而提出的。報告指出:“面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通過環境約束倒逼能源發展思路與戰略轉折時間點。”為實現碧水藍天的美麗中國夢,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環境污染問題,為此要對煤炭、石油消費形成倒逼機制。
報告認為,如果中國要達到上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需要政府部門、可再生能源行業、電力部門、全社會的共同行動。政府部門需制定實施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清潔低碳能源革命戰略與行動計劃,建立適應新能源發電的電力市場體制機制,健全促進可再生能源公平競爭的綠色稅制和碳交易市場體系,全面建立適應新能源發展的法律保障、綜合管理和專業監管體系。可再生能源行業則需要進行重大公共平臺建設和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持續大規模發展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面推廣可再生能源熱利用和燃料。電力部門需加快構建新型電網公共服務平臺,優化靈活電源布局、結構和運行特性,大規模發展負荷響應和儲能。全社會應轉變發展理念,人人行動起來成為可再生能源“產消者”,居民和商業部門推廣建筑可再生能源供熱和光伏系統,工業部門推廣電力替代和可再生能源熱利用,交通部門推進電力化提供低谷負荷和靈活儲能,建設城鎮可再生能源體系和智能能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