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0評論 | 3890查看 | 2014-08-01 10:39:00
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正在強化監管職能,將監管范圍從電力監管拓展到油氣、煤炭等領域,并形成閉環監管工作機制。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下半年國家能源局將啟動棄水窩電、分布式發電并網等8項重點專項監管工作。
監管內容涉及能源項目規劃建設、市場穩定、電網安全等方面。具體包括,2014年度火電規劃及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專項監管;保障天然氣穩定供應專項監管;部分水電基地棄水及水電消納專項監管;分布式發電并網收購及補貼落實情況專項監管;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專項監管;電力企業網絡與信息安全專項監管;重要輸電通道運行安全專項監管;在建電網工程項目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管。
7月24日,國家能源局召開監管工作例會第三次會議,部署下半年監管工作安排。上述監管內容已列入《2014年下半年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國家能源局監管總監譚榮堯介紹,每項監管將選取少量區域、省份進行重點監管,相關派出機構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監管工作。國家能源局選取一個省份(區域)進行駐點監管,成立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今年上半年,能源局已開展12項重點專項監管工作,監管內容包括“簡政放權”、“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安全”、“項目許可”、“電力交易秩序”等方面。同期,與專項監管配套的監管報告也向社會公開發布。
從監管報告內容看,能源局沒有回避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甚至對違反規定的企業、政府部門點名通報。例如,能源局通報大唐、國電、冀中能源下屬企業違規排放,環保數據作假騙取補貼;江蘇省內有龍源、華電等企業風電項目存在未批先建等問題,江蘇政府不同部門對項目備案的要求不一。
中國能源研究會政策研究中心專家介紹,現階段國內能源監管工作仍然薄弱,能源政策規劃執行情況、壟斷環節的公平準入、能源供應安全穩定監管等工作乏力,監管工作應更有針對性,解決現實問題。
為加強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后能源事中、事后監管,國家能源局制定《能源監管行動計劃(2014-2018年)》,力爭通過五年的努力,建立透明高效的能源監管體系,保障國家能源政策規劃有效執行,積極推進能源市場建設,逐步規范能源市場秩序,促進能源壟斷環節公平公開,實現能源投資環境日趨良好。
能源監管行動計劃提出,未來五年國家能源局將重點監管六個方面:一是監管能源政策和規劃、項目落實情況;二是加強能源市場秩序監管;三是突出能源壟斷環節監管;四是強化安全監管和能源供應保障;五是深化能源行業節能減排監管;六是加強能源服務民生和普遍服務監管。
國家能源局負責人介紹,在上述工作中,特別要加強對能源政策、規劃、計劃和項目落實情況的監管,開展能源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專項調研或檢查,對國家能源規劃、計劃執行情況定期開展綜合性評價,加強能源項目的全過程監管,防止“未批先建”、“已核未建”和“批建不一”等現象,保障能源項目建設規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