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 0評論 | 3224查看 | 2014-05-19 08:31:00
能源系統腐敗近來頻遭曝光,官員接連落馬背后,則是項目審批大權在握作祟。
國家能源局(下稱“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日前被媒體報道稱已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但截至昨日,其名字依舊掛在能源局官網上。
就在上月,有能源局知情人士對記者透露,該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和核電司司長郝衛平已被帶走。
本報記者注意到,許永盛曾是郝衛平的頂頭上司,他在2008年~2012年擔任能源局電力司司長,而郝衛平2008年~2013年任能源局電力司副司長。
對于官員相繼落馬的原因,上述能源局知情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這與他們掌握太多權力、并利用這些權力為私人謀利有關。
家藏上億現金之人有何權力
據媒體報道,魏鵬遠被帶走時,家中發現上億現金。由于現金太多——鈔票疊起來的高度約等于44個姚明,執法人員調去的16臺點鈔機被燒壞了4臺。
魏鵬遠在能源局煤炭司主要負責煤礦項目改造、煤礦基建的審批和核準,屬于正處級副司長。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對本報記者表示,能源項目屬于資本密集型,投資數額一般都很大,動輒數百億。同時,全國的項目太多,而負責審批的,“主要是幾個人在批,權力比較集中”。
有接近能源局人士對本報記者說,那些需要上項目的地方政府和企業,不得不想盡辦法討好能源局官員。
在一次赴能源局辦公大樓采訪的過程中,本報記者看到,能源局辦公大樓的樓梯口外,安放著幾張裝有靠背的椅子,上面坐著到這里“跑項目”的人。
以魏鵬遠所在的煤炭司為例,煤炭領域審批和核準的項目繁多。煤炭司的主要職責為:擬定煤炭開發、煤層氣、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有關方面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后產能、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但在一位能源系統人士看來,魏鵬遠在煤炭領域的審批權“不見得有那么大含金量”,至于現金多得“點鈔機被燒壞了4臺”,更可能與他參股煤礦有關。
此前有報道稱,魏鵬遠或牽扯到神華集團近期被舉報事件。上述能源系統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魏鵬遠一直在這個領域多年,“實際參股過煤礦,那倒不奇怪”。
“這里(能源局)手中掌握的權力太大太多了,容易出事。”上述接近能源局人士對本報記者說。
已在去年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在“被人求辦事”方面,也表現得優越感十足。有退休官員對媒體回憶稱,劉鐵男曾說,“人家請咱們,咱們不要出去吃喝,副省長請我,我根本不理他們,如果要是書記省長請我吃飯,我覺得這個面子還是得給的”。
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同煤集團董事長張有喜說,一個投資項目至少要經過33個政府部門及事業單位關卡,出臺147個文件,蓋205個公章,799個審批工作日。而如果遇個別部門或人員故意刁難,企業還將付出加倍成本和代價。
根據公開報道,張有喜當時還表示,同煤集團已經拿到煤制天然氣項目的“路條”(通行憑證)。該項目由同煤集團與中海油在2009年5月15日共同投資,但4年后僅獲得“路條”,這意味著項目仍需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才能得到核準。
推進簡政放權減少尋租空間
與能源局有關的部分行政審批權目前已被國務院削減。本報記者從能源局了解到,目前該局共有行政審批事項17項,其中行政許可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8項。去年,根據國務院的要求,能源局取消和下放了多項行政審批權。
這是國務院推進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結果。根據2013年7月13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與國家能源局有關的,包括“電力、煤炭、油氣企業的發展建設規劃和專項發展建設規劃審批”在內,共有7項權限。其中有6項取消,1項下放。
而在此之前,2013年5月15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明確,能源局要對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電力市場份額核定進行取消。
在業內人士看來,能源局推進簡政放權,能夠在提高其行政效率的同時,減少部分官員從中獲得的尋租空間。
去年,國務院批準《國家能源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新組建的能源局作為能源行業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
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關于取消電力、煤炭、油氣企業的發展建設規劃和專項發展建設規劃審批職責,反映出編制企業發展建設規劃更多要基于企業自身需要,能源局今后將把工作重點放在職責取消后的后續監管上。
自今年2月份以來,能源領域已有10余名高官或高管落馬。自去年中石油系統“連震”后,此次反腐風暴被輿論視為能源領域的“二次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