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國家能源局對外發布《國家能源局公告 2022年第2號》,決定將“300MW級變速抽水蓄能機組成套設備”等75個技術裝備(項目)列為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其中包含多項光熱發電與熔鹽儲熱相關項目。
其中,浙江可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中控太陽能技術有限公司)申報的《大規模塔式太陽能熱發電聚光鏡場成套裝備》、首航高科技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的《100MW熔鹽塔式光熱電站吸熱器》、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西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申報的《大開口槽式集熱器》、杭州鍋爐集團有限公司【已更名為西子清潔能源裝備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的《適用于光熱與儲熱系統的大功率熔鹽吸熱器與熔鹽蒸汽發生系統》被列入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名單【詳見下表】。
按照通知要求,各有關單位要抓緊推動技術裝備研制,突破并掌握關鍵技術,扎實推進示范應用,確保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任務落地。
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公告
2022年第2號
為持續推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加快能源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切實保障關鍵技術裝備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我局組織了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及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各有關單位申請,經組織專家評審和復核、公示,決定將“300MW級變速抽水蓄能機組成套設備”等75個技術裝備(項目)列為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各有關單位要抓緊推動技術裝備研制,突破并掌握關鍵技術,扎實推進示范應用,確保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任務落地。
二、按照《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發改產業〔2018〕558號)和《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通知》(國能發科技〔2018〕49號),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單位及其依托工程享受如下有關政策:
(一)承擔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任務的依托工程優先納入相關規劃并由各級投資主管部門按照權限核準或審批。
(二)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招投標,經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競爭性談判等方式以保障示范任務落實。
(三)承擔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任務的依托工程根據實際需要,可在年度上網電量指標安排、發電機組并網運行、調度方式、燃料供應和監管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鼓勵地方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并落實知識產權、資金、稅收、金融、保險等支持政策。
(四)承擔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任務的依托工程,根據實際情況享有示范應用過失寬容政策。
三、已確定依托工程的技術裝備,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年內依托工程未開工建設的,自動取消首臺(套)資格。
四、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單位和依托工程承擔單位要及時向我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依托工程投產運行一年后開展示范應用自評價,形成自評價報告報送我局。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名單.doc
國家能源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