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中,涵蓋了能源低碳轉型相關的政策體系、市場機制、產業方向、技術創新、資金支持等方面內容,既是對既有政策的延續和深化,也在以下方面開辟了新的局面。
新型電力系統內涵發生重大變化
2021年3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正式提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將新能源發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對火電、新能源、電網等行業帶來巨大影響,同時也將產生其他機遇。
去年下半年的全球能源電力短缺問題,對于“一刀切”的環保政策、“爆發式”的減碳高調,無疑是一針清醒劑。突如其來的頓挫必將帶來反思和調整。2021年12月初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國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工作會議也明確,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堅持先立后破,意味著能源發展政策向更加務實、可行的方向轉變,解決好新能源與傳統能源、新能源與電網之間的矛盾,夯實電力系統穩定基礎,才能使能源低碳轉型行穩致遠。
事實上,對于新型電力系統內涵的調整早已見端倪。今年1月2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已不見“以新能源為主體”的字樣,而是“推動形成適合中國國情、有更強新能源消納能力的新型電力系統”。
此次《意見》實際上對新型電力系統的內涵進行了更加全面的詮釋:首先,新型電力系統能夠適應新能源電力發展需要,是適應可再生能源局域深度利用和廣域輸送的電網體系,意味著新型電力系統是促進電力行業低碳轉型的重要載體。其次,新型電力系統在靈活性資源引入方面具有很強的包容性,既能促進多種電源協同發展,煤電深調改造、氣電、常規水電增容、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光熱都是可選項;又能有效促進需求側調節,發揮削峰填谷、促進電力供需平衡的作用;還能與供熱(供冷)、供氣等系統形成區域綜合能源系統。第三,新型電力系統受到健全的電力市場機制支撐,實現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有完善的容量市場交易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電力綠色低碳發展。
促進新能源發展的政策再添籌碼
雖然新型電力系統不再冠以“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抬頭,但一個核心要求是“適應新能源電力發展需要”,支持新能源發展的方向并不會改變。《意見》以打破體制機制為突破點,至少在以下方面提升支持力度。
一是打破能耗總量限制,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或超預期。《意見》要求建立非化石能源目標制度并與能耗“雙控”并列,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釋放的信號是:能耗總量目標不再是硬約束,但前提是非化石能源發展速度滿足能源需求增量。只要非化石能源增速足夠,能耗總量不再設置天花板,為國民經濟發展釋放了空間。按照多家權威機構預測,2030年我國能耗總量將達到60億噸標準煤,相對2020年增量為10億噸,按照非化石能源“基本滿足”增量又規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的要求,其增量至少達到8.5億噸以上,如此推算將略高于2030年非化石能源25%的目標。新能源作為非化石能源主力將繼續高速增長。
二是打破區域消納壁壘,加強新能源并網消納。《意見》要求:鼓勵各地區通過區域協作或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交易等方式,滿足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等指標要求,建立跨區域的能源安全與發展協調機制,加強省際、區域間電網互聯互通,進一步完善跨省跨區電價形成機制,促進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圍消納。支持新能源電力能建盡建、能并盡并、能發盡發。
三是綠電(綠證)消費機制將加快建立。加快建設全國綠色電力交易市場,建立健全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建立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機制,完善和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促進綠色電力消費。
四是就近交易(隔墻售電)的機制必將突破。《意見》多次強調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納和交易的要求:鼓勵通過創新電力輸送及運行方式實現可再生能源電力項目就近向產業園區或企業供電;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支持分布式發電(含電儲能、電動車船等)與同一配電網內的電力用戶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就近進行交易;農村地區支持新能源電力就近交易。
揭開農村生物質能源發展新藍海
《意見》對于農村生物質能源發展提出了有力的支持措施:中央財政資金進一步向農村能源建設傾斜,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農村能源供應基礎設施建設。在農村地區優先支持沼氣發電等生物質能發電接入電網,電網企業等應當優先收購其發電量。
生物質資源是自然界目前唯一可獲得的可再生燃料,其來源廣泛、體量較大,一定程度上可儲存、可運輸,同時可轉化為電、熱、氣、液體燃料等多種形式,在實現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可再生能源燃料替代方面將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國是生物質資源大國,農村地區每年林業廢棄物、農作物秸稈、規模化畜禽糞便資源年可能源化使用總量,總計折合標準煤5億噸以上,全部利用可達到我國一次能源總量的10%。同時發展生物質能源,能促進資金、技術、產業向農村轉移,能與鄉村振興緊密結合,也是消除農村污染的重要手段。
當前,我國生物質能源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未來更大規模發展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必由之路,其市場空間年產值將超千億元,資本下鄉將成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