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于10月26日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下稱《方案》)提出,“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碳排放的主要來源。《方案》要求,堅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其中,“十四五”時期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積極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嚴控跨區外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套煤電規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推動重點用煤行業減煤限煤。大力推動煤炭清潔利用,合理劃定禁止散燒區域,多措并舉、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
同時,合理調控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逐步調整汽油消費規模,大力推進先進生物液體燃料、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模化開發。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優化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大力推動天然氣與多種能源融合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天然氣調峰電站,合理引導工業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支持車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
《方案》還明確,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分別新增水電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左右,西南地區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