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電網消納新能源的能力仍然有限,普遍采用電源調電源的方式,即依靠火電維持電網穩定,進而實現不穩定電源的入網。未來,電網需要成為“多種儲能方式+靈活、智慧調度能力”構成的新型電網。
4月6日,江蘇能監辦印發《江蘇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督促電網企業優化清潔能源并網接入和調度運行,實現清潔能源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推動電網企業進一步提升清潔能源并網消納服務水平,推動清潔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這是3月下旬,國家能源局印發的《清潔能源消納情況綜合監管工作方案》在江蘇的具體落地。
提升清潔能源消納力度,電網是關鍵。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新能源爆發增長、規模化并網已是大勢。在這一背景下,電網是否已經做好充分準備?電網的靈活調節能力是否充足?又該做出哪些改變?
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和保證,電力系統的可靠性要實現內在統一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總規模達到9.3億千瓦,占總裝機的比重達到42.4%,較2012年增長14.6個百分點,發電量達到2.2萬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29.5%,較2012年增長9.5個百分點。
對于電網如何提升清潔能源消納能力,盛世景資本智造中國投資總監吳川認為,未來新能源電力將猛增,而火電將逐漸減少,應對更高比例新能源消納,電網現階段已經開始發力,譬如新建抽水蓄能為代表的電網儲電能力、建設更加智能的數字電網等。
“當前,電網消納新能源的能力仍然有限,普遍采用電源調電源的方式,即依靠火電維持電網穩定,進而實現不穩定電源的入網。未來,電網需要成為‘多種儲能方式+靈活、智慧調度能力’構成的新型電網,才能更好消納清潔能源,這也是保障電網安全的科學之路。”吳川表示。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馮永晟告訴記者,高比例消納清潔能源需要堅強、靈活、智能的電力系統,其中電網結構無疑是關鍵基礎設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大發展,首先要做好網、源、儲的協同規劃,科學規劃的前提是以準確的市場信號為依據,避免網、源不協調的隱患。
“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和保證電力系統的可靠性,是一對內在矛盾。只有圍繞可靠性標準構建起來的電力市場,才能實現二者的統一。因此,需要聯合各類系統資源,包括清潔能源本身,共同為系統可靠性作出貢獻。”馮永晟表示。
推動清潔能源消納方式由計劃機制,向市場化交易平穩過渡
截至2020年底,我國清潔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4.3%,水電、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均位居全球首位。未來,為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進入裝機倍增階段是大勢所趨。新能源裝機爆發,對電網的壓力可想而知。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曾提出,要科學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標,形成有利于新能源發展和新型電力系統整體優化的動態調整機制。各地風光資源不同、負荷情況各異、系統電網結構也不一樣,要因地制宜,制定各地的目標,充分利用系統消納能力,積極提升新能源發展空間。
對此,馮永晟表示,電網企業首先要確保系統的可靠性,支撐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高效運行,在落實國家現行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消納政策的同時,助力消納方式由計劃機制向市場化交易平穩過渡。
“同時,除了加強主要輸電通道建設外,還要加強配網建設,增強網架結構,更好支持分布式電源的發展。此外,要提升系統運營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和應急響應能力。”馮永晟稱。
吳川認為,就現階段而言,電網中尚有大量的調節能力,支撐現有規模的新能源并網,仍有寶貴的窗口期。“但是,電網需要更高標準做好頂層設計,謀劃未來三十年到五十年的長遠規劃,同時抓緊對輸、配、儲、調度等各類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為更高比例的新能源消納做準備。”
新能源要與電力系統實現雙向適配,通過價格信號引導資源配置
在黃學農看來,新能源存在一定靠天吃飯的特性,大規模并網后要同時保證用電的可靠,就需要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提供靈活調節能力。電網一手牽著發電側,一手牽著用戶,在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過程中,發揮著核心作用。“這需要在發電側,加強火電靈活性改造,包括推動抽水蓄能電站、天然氣調峰電站的建設。在電網側,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資源優化配置能力,特別要發揮大電網資源互濟的作用。在用戶側,推進終端電能替代特別是綠色電能替代,提高需求側響應能力。”
吳川認為,提高電網對新能源的消納能力,一方面需要電網更加智慧和堅強,實現電力運行的快速感知、智慧決策和靈活調度;另一方面需要擁有電力調蓄能力,包括建設大規模儲能能力、功率型調節能力等。“在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中,電網的職能會發生一定變化,從傳統的‘輸、配’為主,逐漸轉變為‘輸、配、儲’結合,擁有更強大的電網獨立控制的調度能力。未來,主要以科技為支撐,使用新技術、新方式提高電網的消納能力。”
“新能源規模化發展與電力系統要實現雙向適配,要依靠科學設計的市場機制,通過價格信號引導資源配置。”馮永晟認為,“電力系統實現新能源的高比例消納,依賴于包括供求兩側的各類系統資源,這些資源在電力系統中的功能定位需在市場化改革進程中予以明確,并通過合理的方式保障其收益和投資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