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pv- tech | 0評論 | 49342查看 | 2013-06-14 09:39:00
2012年中國出現多個支持光伏發電的政策,這些政策被眾多行業從業者描繪出了“美好的未來”。歐美市場出現問題時,中國政府希望通過本土市場來挽救這個曾經“輝煌”的產業。但是政策的初衷在表面上對電站投資的“誘惑”能否落到實處,還需要經受時間的考驗。在2013年3月10日,PV-Tech首次披露《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后,中國光伏政策重新引起了業內的高度關注。在光伏發電還未能實現成本商業化競爭時,“完備”的政策才能推動產業的良性發展。
密集推出的政策
自2011年七月中國發改委出臺《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后,已經刺激了超過3GW電站的建成以及超過10GW的項目儲備。在慣例進行的金太陽及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招標外,2012年最后一個季度密集推出的針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政策讓中國電站開發商和因為海外市場受挫的制造業重新找到了希望。
從政策發布的時間順序來看,國家能源局首先在2012年九月底發布了《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以下簡稱分布式示范區政策),每個省級區域可以申報總量原則上不超過500MW并能獲得中央財政支持的示范區項目,排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以及加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后有32個符合申報要求的區域,理論上申報的總量可達16GW。這些項目將在中國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期間完成。
積累了多年金太陽項目和大型地面電站項目建設經驗的開發商在并網工作上吃盡了苦頭,為了能讓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政策落實到位,國家電網在2012年十月下旬一股腦兒地發布了《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關于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配電網相關技術規定》等三個暫行政策文件。或許是受到以上政策的刺激,傳聞已久的2012年第二批金太陽和光電建筑示范項目終于密啟動,在2012年十一月月底的項目評審會上,國家能源局和財政部多位分管司長的到來又增添了神秘感。
2012年12月29日,在前中國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相關部門確定了五個支持光伏產業的措施:
1. 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利用市場倒逼機制,鼓勵企業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產能,提升技術和裝備水平,嚴格控制新增單純擴大產能的多晶硅、光伏電池和組件項目; 2. 規范產業發展秩序,加強光伏發電規劃與配套電網規劃的協調,建立簡捷高效的并網服務體系,建立健全技術標準體系,對關鍵設備實施強制檢測認證制度;
3. 積極開拓國內光伏應用市場,著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鼓勵單位、社區、家庭安裝使用光伏發電系統,有序推進電站建設;
4. 完善支持政策,根據資源條件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電量補貼的政策,根據成本變化合理調減上網電價和補貼標準。完善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光伏發展的機制,光伏電站項目執行與風電相同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5.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減少政府干預,禁止地方保護。完善電價定價機制和補貼效果考核機制,減少政策效應。
2012年12月29日,由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CREIA)多位專家組成的光伏電價測算工作組向中國相關部門提交了一份名為“光伏分區標桿電價和分布式光伏度電補貼標準測算”(下稱“電價補貼測算方案”)的文件。這份文件為相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參考。2013年二月,發改委價格司推出了《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電價征求意見稿”),并計劃向國家能源局、五大電力為首的國有電力企業以及各省市相關政府部門征求意見。
政策的效力
雖然國網的政策為分布式光伏并網打開了通道,但《電價征求意見稿》則直接影響中國光伏市場的方向和規模。一位國網相關人員向記者透露,國網原以為并網政策推出后會引起裝機熱潮,但事實上半年過去了只有百余戶進行了申報。在《電價征求意見稿》之前,分布式光伏發電沒有特殊的電價補貼,該文件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給出了0.35元/千瓦時的補貼電價,并對這類項目免收隨電價征收的各類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統備用容量費和其他相關并網服務費。從行業反饋來看,該方案明顯低于業內預期。大型地面電站的標桿上網電價同樣被調低。《電價征求意見稿》對四類光資源區域分別給出了0.75、0.85、0.95、1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包括格爾木、德令哈在內的青海海西等電價被下調到0.75元,新疆、寧夏、甘肅中北部、內蒙古、青海其他區域都被歸為二類區域,電價調至0.85元。記者從多個電站投資企業了解到,本來就不高的投資收益率將進一步被嚴重壓縮,投資規劃也將根據最終政策進行調整。
作為《電價征求意見稿》的支持草案,《電價補貼測算方案》的一些細節能幫助更好的解讀。該方案是基于2012年下半年合理的市場價格進行測算,對于1MW分布式并網系統和10MW并網大型電站的合理系統投資均為10元/瓦。其中,組件的平均價格定為4.55元/瓦,該數值根據以下五家企業的合理利潤價格取平均值得出:天合光能(4.52)、英利(4.67)、阿特斯(4.67)、正泰(4.59)、晶科(4.3)。在系統效率方面,獨立光伏電站效率取70%,大型電站效率取80%,分布式系統效率取75%(見表一)。
光資源數據方面,該方案參考了中國全部擁有十年以上水平面太陽總輻射和散射輻射數據的96個臺站的相關數據。根據相關數據分為四類資源分區,其年等效利用小時數分別為:超過1600小時、1400-1600小時、1200-1400小時、少于1200小時,其測算取值分別為1600、1400、1200、1000小時。
在確定了上述參數后,該方案給出了并網光伏系統電價測算邊界條件,見表二。
該方案按照9元/瓦和10元/瓦的系統投資給出了兩套不同的分區上網電價,分別見表三。《電價補貼測算方案》最終建議四檔分區電價分別為0.8、0.9、1、1.1元/千瓦時。
對于分布式的補貼,《電價補貼測算方案》給出的補貼模式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政策導向為鼓勵自發自用,使其收益高于富余上網電量的收益,也高于大型地面電站的收益。該方案希望通過政策使分布式發電自發自用的度電收益比大型電站度電收益高25%左右,以吸引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投資。該方案給出的補貼標準見表四。
《電價補貼測算方案》甚至給出了更細分的多種分布式補貼方案:1.統一度電補貼0.45元/千瓦時;2.分為兩檔度電補貼,工商業用戶補貼0.25元/千瓦時,大工業用戶補貼0.5元/千瓦時;3.設置一檔度電補貼,即按照大工業用電補貼0.5元/千瓦時,同時設置天花板,不能超過自用電分區電價,即標桿電價的125%。該方案的補貼原則是照顧到各種用電形式的用戶,對自發自用的用戶,使得電價高的補貼低,電價低的補貼高。這種補貼方式既照顧到資源分區,也照顧到不同用戶的電價差異,以實現公平收益。
但最終在《電價征求意見稿》中,電價是根據9元/瓦的系統投資給出的,并且針對分布式發電給出了統一的補貼電價0.35元/千瓦時。對此,參與編寫《電價補貼測算方案》的王斯成詳細解釋到,“對于按照10元/瓦還是9元/瓦進行測算當時有很大的爭論。我們當時對成本進行過調查,向很多廠家做過詢問,最后的結論是組件價格4.5元/瓦是合適的。事實證明2012年下半年招標價低于4元/瓦都是不合理的,現在招牌價又回到4.3元/瓦,不可能總是虧本賣。”在發改委價格司與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財政部、CREIA專家代表等召開的內部征求意見會上,價格司并
不同意,他們認為現在組件價格沒有高過4元/瓦的,不能按10元的系統造價測算。雖然國家能源局也支持10元/瓦的測算,但最終出臺的電價還是按照9元/瓦測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