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能源安全對經濟穩定發展具有基石作用,從根本上解決能源安全問題需要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框架下樹立多維度、多視角的能源安全觀,同時,也需從能源供給、消費、技術、體制及國際合作等各方面多措并舉保障區域能源安全。
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貿易戰、石油戰等國際突發事件頻繁爆發、愈演愈烈的背景下,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提“六保”,其中“保糧食能源安全”進一步凸顯了能源安全對穩定發展的基石作用,此時距總書記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已有六年。國際形勢不確定因素對能源安全影響愈發深遠,美國電力設備禁購行政令出臺進一步激化了“能源安全戰”,我國重要能源企業肩負著能源電力發展生力軍和主力軍的使命,需樹立科學能源安全觀、推動各項舉措全力以赴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兜住能源安全底線。
從根本上解決能源安全問題需要我們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框架下樹立多維度多視角的能源安全觀。一是樹立能源供應安全觀,合理保障化石能源供應,科學協調發展新能源,堅持節約優先,提升能源供給效率,降低能源對外依存度,拓展能源國際合作。二是樹立能源結構安全觀。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有序擴大新能源及天然氣占比,擴大電能替代領域。三是樹立能源本質安全觀。著力提升能源技術裝備水平及國產化率,加快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及儲備。四是樹立能源環境安全觀。促進可再生能源平價利用,推進化石能源清潔化改造,提升環境安全水平。五是樹立能源價格安全觀。確保國內能源價格的穩定可承受,提升國際能源議價能力。六是樹立能源網絡安全觀。加強“一帶一路”框架下的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進油氣儲備基地建設,構建源網荷協同的能源網絡,高質量推進區域協同發展。
從能源供給、消費、技術、體制及國際合作等各方面多措并舉保障南方區域的能源安全。
一是合理保障化石能源供應。充分考慮我國能源資源稟賦,發揮煤炭保能源安全“壓艙石”及煤電在電力系統的“穩定器”作用,在氣源氣價及儲運有保障的前提下有序擴大天然氣發電。
二是穩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加快引進條件較好的西北綜合能源、西南和境外水電等清潔電力,支撐西電東送及國內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充分考慮電力系統安全及經濟承受能力,有序開發東部沿海風能資源;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能源,提倡自發自用、就地消納;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快推進沿海核電項目開工建設。
三是科學協調發展新能源。充分考慮安全性和經濟性,科學協調推進風、光等新能源開發利用;充分挖掘各省(區)的新能源資源潛力,積極開發分布式新能源及建筑光伏,保障平價全額消納,提高本地能源自給能力。
四是著力提升能源供給效率。采用綜合能源供應模式,降低發電煤耗、氣耗,提升能源轉換效率;統籌推進輸配電網和油氣管網建設,以智能電網為核心擴展綜合能源服務。
五是以技術創新支撐能源生態發展。推進煤炭清潔靈活改造、新能源高效利用、需求側響應、儲能及綜合能源技術等,促進各類能源協同發展;加速推進傳統能源行業融合發展,利用先進的信息數字技術加快向綜合服務方向轉型。
六是以體制機制改革激發能源市場活力。加快構建南方區域統一區域電力市場,著力構建更加公平、高效、開放的能源電力體制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七是以多元化國際合作提升競爭力。重點開拓“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能源電力市場,加強油氣管道、輸電線路等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多元化能源供給體系;推動與周邊國家區域聯合電力市場的構建,有序擴大電力貿易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