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甘肅省新能源規模不斷擴大,省內裝機規模遠超本地消納能力。目前,甘肅省新能源裝機的占比達到省內總裝機的42%,發電量接近總發電量的25%,在全國已處于領先水平。同時,火電也已經從產能過剩的結局走向市場化的開篇,讓所有火電都生存下來早已成了偽命題。
但火電的合理存續與健康發展,不僅涉及行業利益,也關乎電力產業全鏈條的協調與穩定。在電量供大于求的市場環境中,必然會有一部分落后產能退出市場,如何做好落后產能的退出機制,保證剩余存量火電高質量地生存下去,形成新的供需關系,讓其發揮真正的價值,是目前甘肅省面臨的迫切問題。
甘肅電力供需情況
1.省內發用電情況
截至2019年,甘肅省全口徑裝機容量5267.98萬千瓦。其中火電裝機2104萬千瓦,占比39.9%;水電裝機943萬千瓦,占比17.9%;新能源裝機2221萬千瓦,占比42.2%。新能源超出火電裝機容量117萬千瓦,成為省內第一大電源。
全省用電量完成1288億千瓦時,發電量完成1659.38億千瓦時,裝機容量與用電負荷比為3.5∶1。其中火電完成816.7億千瓦時,水電完成496億千瓦時,風電完成234.78億千瓦時,光電完成118.22億千瓦時。甘肅電網凈送電量371.33億千瓦時。
2.火電面臨的形勢
火電是保障甘肅省電力供應的基礎性電源。近年來,受經濟和用電增速放緩,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電力電量嚴重富余,煤炭價格居高不下,上網電價下降,電量管理政策調整等多重因素影響,火電生產經營困難加劇、虧損面和虧損額不斷擴大,甘肅省火電行業生存與發展形勢較為嚴峻。
截至2018年底,甘肅火電企業整體累計虧損達160多億元,75%的火電企業資產負債率高于100%,全省火電企業負債總額增加50.26億元,火電正面臨生死考驗。
甘肅省內火電機組現狀
煤炭吃緊對火電的影響。甘肅擁有風資源的天然優勢,也有著煤炭資源相對匱乏的劣勢。目前甘肅電煤年需求量保持在7000萬噸上下,主要由靖遠、窯街、華亭三大煤礦供應,供應不足部分通過相鄰的新疆及寧夏補足。而近幾年自寧夏陸續開展煤化工以來,煤炭的外送量明顯下降,同時隨著新疆用電負荷逐年攀升,甘肅煤炭的保有量始終吃緊。因此,火電機組的后續發展應充分考慮高參數大容量的環保節能機組及保民生的供熱機組優先發電,能耗高、指標差的機組應按照時間節點開展機組的優勝劣汰。
平衡熱電聯產與純凝機組的發電關系。甘肅火電機組中,熱電聯產機組的裝機容量占比近58%,受保證供熱及電網安全約束的影響,省內火電機組全年開機方式基本固定,日前開機優化空間很小;在11月到次年3月供暖季,即使火電全開,也還存在容量不足的情況。由于熱電聯產機組的供熱效益不能通過市場化機制回收,只能通過電量交易獲得利潤來實現“以電養熱”,因此,熱電聯產與純凝機組的發電關系無法得到保障和平衡。
如何真正發揮“以熱定電”的作用。在電源側競爭替代日趨白熱化的當下,大量火電機組進行了熱電聯產改造,試圖在“以熱定電”和“保供熱”的名義下,爭取更多的電量保障生存,然而,這不僅擠占了其他電源合理的電量空間,同時對系統靈活性調節造成更大阻礙,進而形成再一次的惡性循環。如何真正發揮“以熱定電”的作用,讓其最大限度滿足城市供熱,讓偽供熱機組退出供熱市場,同時對靈活性改造后的機組發揮其真正調峰作用,這才是火電后續生存的意義所在。
對于以高載能為支柱產業的甘肅而言,火電機組對電價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以電力和高載能產業作為經濟支柱的中西部地區,通過加大省間外送電來提高利用小時數,已成為公用火電企業共同的“自救”出路。任何一個企業的生存都要保證現金流,但持續走高的煤價無法通過電價疏導,這是火電企業普遍虧損的根源,盡管增加了利用小時數,但是利潤卻很低,發的越多虧的越多。
鑒于以上,甘肅省后期大力發展火電是沒有必要的,如要發展火電新增裝機,應綜合考量省內新能源裝機的發展,做好新能源調峰、保障、支撐作用。
甘肅火電的發展與展望
未來能源發展的趨勢是大力發展清潔能源,雖然火電的比重逐年下降,但當前仍然占比最大。而我國的資源稟賦決定了短期內一次能源仍主要靠煤炭,而風電光伏的發展沒有大規模儲能的配合,也要靠火電的調節才能大規模發展。因此,為保障社會經濟對電能供應的總量需要,火電仍是主力電源。
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電力系統平衡主要靠火電。在現行儲能技術還未實現大規模工業化生產之前,電力系統的調峰主要靠火電。無論在何種電源結構或供需關系中,“安全”都是先于“清潔”和“經濟”的首要條件。水電的汛枯期、風電大發期導致調峰缺口,隨著可再生能源大幅度發展,部分機組不但不具備調節能力,還與用電負荷形成負相關趨勢,促使火電以“轉定位”、“去產能”來回應和配合轉型發展的要求。因此需淘汰落后火電機組,發展一部分可與新能源配套的新建機組承擔托底作用。
從主角逐漸向配角轉型。以發電為主的經營發展理念需要轉變,今后火電企業的使命不再是發更多的電量,而是如何更好地調峰,讓可再生能源最大限度地少棄風棄光,使電力系統更多地消納可再生能源。按照這個定位,需要降低對煤電機組利用小時的預期,通過調峰補償的方式調高火電的經濟效益。
建立火電機組暫時退出市場機制。受省內電力供大于需,新能源并網規模激增,外送通道受限等綜合因素影響,火電機組發電空間不斷受到“擠壓”,利用小時“斷崖式”下跌。為化解甘肅省火電行業過剩產能,推動火電企業實現脫困發展,應建立火電機組暫時退出機制,在市場倒逼的情況下由火電企業自主決策火電機組的封存和退出。
引導產能指標轉讓。正確處理火電的需求與供應、存量與增量、上游與下游的關系。嚴控火電新增機組,新增煤電項目必須與現役火電機組進行產能等量置換作為項目上馬的前提,以此促進火電機組結構優化,有力有序防范和化解煤電產能過剩。
甘肅能源行業展望
新能源產業是體現國家戰略的新興產業,清潔化、市場化已經成為現階段以及未來我國能源系統發展的必然,對中國經濟的長期持續發展,以及在國際產業競爭中占據主導型地位,都有著重要意義。
在市場化改革的當下,資源稟賦和成本優勢已成為“適者生存”的決定性因素。因裝機結構的典型性以及消納能力的特殊性,甘肅成為西部清潔能源“大基地”的代表,因此大力發展風光發電、多能互補新型能源、抽水蓄能等清潔能源是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而目前,甘肅電力市場對新能源來說,清潔性與經濟性矛盾較為突出。
一是無論是清潔能源消納配額權重還是配套的綠證,對于新能源的消納和外部成本的體現都沒有實質性的推動作用。在目前供大于求的環境下,無論是火電還是新能源,都在買方市場里依靠低價換電量,這樣火電和新能源的生存都面臨考驗,多數新能源企業已處于虧損狀態。建議針對配額制和配套綠證,出臺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推動新能源實質性的消納。
二是為了促進新能源的消納,甘肅成為首批8個現貨試點之一,通過跨區現貨和省內現貨交易,在新能源大發期間以購買火電指標的方式,盡可能增加新能源的發電小時數以降低棄風棄光率和增加火電轉讓指標的補償。但在以消納更多新能源為目標的單邊現貨市場交易中,與中長期合約相比,水電和新能源實際上承擔著較大的經濟損失,反而得不償失。
三是甘肅作為新能源的輸出大省,為積極響應國家政策,一邊通過風火打捆爭取跨省跨區外送電量,以減少棄風棄光,同時增加火電利用小時數;一邊因實施的深度調峰市場中,調峰成本無法有效疏導,進而擠占不具調峰能力電廠及新能源的利益。
2019年1~10月,甘肅新能源承擔深調費用共計8億元,其中省內分攤6.36億元,西北電網省間分攤1.64億元。受高額深調費用分攤及“兩個細則”的考核,新能源電價被拉低近60元/兆瓦時。新能源既是能源的輸出方,又是調峰的購買方,雙重降價導致新能源已開始全面虧損,生存壓力進一步加劇。新能源省內及省間調峰輔助服務分攤金額過大,對綜合電價的負向拉動影響較大,建議出臺相關政策適度減少或取消部分分攤費用。
四是2018年6月12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甘政辦發[2018]96號),通知要求“2018年完成新能源保障性收購電量137億千瓦時。預計2020年完成國家規定的新能源保障性收購小時數”。
目前甘肅新能源參與了現行電力體制改革中所產生的所有交易品種,為所有電源中參與交易最為全面的交易主體,市場電量繼續擠占保障性收購電量,造成“量升價跌”的局面。截至2019年新能源保障小時數全省平均只有522小時,加之補貼嚴重滯后,新能源企業經營困難,現金流已出現問題。
建議在2019年甘肅省新能源保障性收購電量的基礎上,結合全省全社會用電量情況,提高2020年度的新能源保障性收購電量,確保配額指標盡可能接近國家《關于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通知》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