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4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丁仲禮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可再生能源法頒布實施后,我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顯著擴大。科技部在國家科技計劃中優先部署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截至“十二五”末期投入中央財政經費逾23億元。“十三五”期間投入中央財政資金7億元,實施“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智能電網技術與裝備”兩個重點研發專項。
自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國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的累計裝機規模均居世界首位。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2.5%左右,比2005年翻了一番。
通過創新驅動和國家科技計劃的實施,我國可再生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能力及產業技術水平得到跨越式提升。水電作為傳統可再生能源,已經位于世界水電強國前列;光伏發電產業規模連續多年世界第一,是我國少數有話語權的行業之一,光伏發電技術在國際市場擁有絕對競爭優勢;風電領域建立了完整的設備制造產業鏈,風電開發規模穩居世界首位;太陽能熱發電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鏈;生物質能實現了多元化技術發展和應用;地熱能實現了工程規模化應用;海洋能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不斷取得新進展;電網接入和運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為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和消納提供有力支撐。
丁仲禮在報告中表示,雖然我國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平取得顯著進步,但在技術研發能力、裝備制造質量、工程技術創新、公共技術體系建設方面仍需進一步加強,包括部分核心技術研發能力偏弱;電網接入和運行技術有待快速提升;生物質能相關技術有待突破。
報告建議,按照國家能源發展整體布局,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新體系,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裝備制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