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電力體制改革重要組成部分的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對于降低工業園區企業用電成本、促進配電網建設和提高配電網運營效率,具有示范意義。為促進配電網建設發展,提高配電網運營效率,提升配電服務質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積極實施增量配電網改革。本文分析推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增量配電網改革中遇到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一、我國增量配電網改革概述
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2016年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頒布《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提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結合輸配電價改革和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增量配電網,通過競爭創新,為用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電服務。
同年12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頒布第一批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目錄,從此拉開我國增量配電網改革的序幕,為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創造了有利條件,并不斷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電力市場化交易不斷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比重大幅提高。
二是有力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落地。2016年11月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分四批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404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改革試點有效激發了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項目的積極性,促進了配電網建設發展,在推動提高配電網運營效率、改善供電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試點工作,2019年1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進一步明確相關政策,有效解決試點推進過程中的關鍵問題,督促地方加大推進力度。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增量配電網改革進展情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按照《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及《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積極做好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規劃編制工作,并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機制,公開、公平、公正地優選確定項目業主,開展配電區域劃分等相關工作,有序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建設,進一步深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力體制改革。
(一)積極爭取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
按照規范試點條件,堅持公平開放,明確供電責任,規范配電網運營的要求,加強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積極爭取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目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共爭取試點項目23個,占全國試點項目的6%。其中,地方為9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為14個。地方的9個試點項目中已確定項目業主的有3個,取得電力許可證的有1個,編制完成增量配電網規劃的有1個。
(二)穩步推進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項目落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增量配電網改革,有效激發了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項目的積極性,促進了配電網建設發展,在推動提高配電網運營效率、改善供電服務質量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為加快推進試點工作,進一步明確相關政策,逐步解決試點推進過程中的問題,對改革試點項目的投產時間作出明確要求,督促加大推進力度。
(三)大力促進電力市場化交易
2018年,在配電網改革的作用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大幅提高,煤炭、鋼鐵、有色、建材等4個重點行業發用電計劃全面放開。市場化交易進一步完善了電價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效降低電力用戶的用電成本,拉動疆內用電市場增長,促進節能減排和用戶側降本增效,促進改革紅利進一步釋放。
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增量配電網改革存在的問題
(一)對增量配電網規劃重視不夠,配電區域劃分困難
有些地(州)、市政府或項目業主在推進試點的過程中,存在輕電網規劃的現象,相關電網規劃工作不能滿足項目推進的要求,導致項目在后續推進中,在存量資產處置、配電區域劃分、系統接入等方面困難重重。由于配電網規劃一直以來都是地方政府高度依賴電網企業制訂和投資,絕大部分情況下,電網企業建設好110千伏變電站之后,其他配電網的建設都是政府和企業自行建設,這種情況為增量配電網供電營業范圍的劃分帶來了非常復雜的局面。一些試點項目在劃分配電區域時,存在借避免重復建設、交叉供電為由,壓縮試點項目范圍“以小代大”的情況,還存在將控股參股項目與配電區域劃分互為前提的情況。
(二)試點項目上報審批不盡規范
申報方把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項目當做一般性投資項目盲目上報,項目論證不充分,造成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流標、意向投資方退出、推進困難等情況。一些項目批復文件沒有對規劃方案、配電區域劃分等內容進行明確,試點范圍隨意更改以及配電網重復規劃、重復建設等不合理現象,導致試點項目落地困難。
(三)部分項目受多方面干預導致社會資本進入難
增量配電企業的股權主要由電網企業和地方國資持股,民營資本很少。部分地方政府在試點項目的招標環節設置前置條件,人為干預招標結果,電網企業則強行要求控股,阻礙社會資本進入,導致目前已確定業主的試點項目中,很大一部分由電網企業或地方政府投資平臺控股,社會資本參與試點項目積極性受到嚴重影響。
(四)增量配電網改革政策的宣傳不夠,理解不透
行業外對政策普遍缺乏了解,包括電網公司、地方政府對增量配網政策理解不透,直接影響項目落地進度。一些地方對改革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申報環節由于地方政府對于政策理解深度不一和電網難以出具支持意見的原因,導致大量項目申報流產。
四、推進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增量配電網改革的幾點建議
(一)堅持規劃先行,高度重視增量配電網規劃
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項目規劃編制工作,認真履行規劃管理職能。做好增量配電網規劃統籌協調工作,將增量配電業務試點項目規劃納入省級相關電網規劃,實現增量配電網與公用電網互聯互通和優化布局。在統籌考慮存量配電設施和增量配電設施的基礎上合理設定規劃范圍,充分發揮存量資產供電能力,避免重復投資和浪費。嚴格按照《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結合規劃情況和具體的存量資產處置方式,合理設定配電區域。
(二)優化試點項目審批程序
建立協調機制,各家形成合力,明確責任,簡化程序,減少環節。一是完善細化各項政策措施,細化存量資產處置程序,簡化相關審批程序;二是進一步優化項目核準程序,提高審核效率,加快增量配電網建設核準;三是進一步簡化增量配電網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申領程序,加大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加快開展增量配電業務的支持力度;四是建立試點項目評估機制,對試點項目進行全面評估,通過評選示范項目,樹立標桿,總結推廣試點實施和配售電公司運營經驗,發揮典型引領作用,為產業園區轉供電企業和大型工業企業、礦區以及各類開發區提供一條成為配售電公司的捷徑。
(三)從股權結構入手,加快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
《關于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第一批試點項目進展情況的通報》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都同樣作出了“不建議電網企業或當地政府投資平臺控股試點項目”的規定?!安唤ㄗh”仍然存在模糊不清的政策解讀,要加快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建議盡快在全國將“不建議”改為“不得”由電網企業和地方投資平臺控股,以方便實際工作中真正有據可依,以此確保增量配電網公司將成為電網的對標企業,促進配電領域的有效競爭。
應將股權多元化與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國資、民資相互監督制衡、取長補短,實現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增量配電改革協調推進。為加快項目的建設和投產,增量配電網投資主體的股權結構中盡量應該有單一絕對控制股東。
(四)規范招標程序,減少行政干預
嚴格執行增量配電網改革政策,加強對違規行為的監管,有效遏制地方主管部門確定增量配電試點項目和項目業主的行政干預。增量配電業務試點項目業主招標,均應依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優選確定項目業主,堅決抵制不合理干預。
(五)加強增量配電網改革政策的宣傳貫徹力度
加強政策宣貫培訓,樹立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各試點牽頭單位組織召開增量配電業務政策宣傳貫徹會,舉辦培訓班,宣傳貫徹相關政策文件,減少誤解、片面理解或主觀混淆政策等情況。組織專家講授配電網相關專業知識,交流試點項目推進經驗,提高參與者專業知識水平。適時梳理典型試點項目,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推廣先進地區的典型成功經驗。